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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拘留管制时间多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在下面的时间里,我会通过一些例子和解释详细回答大家关于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的问题。关于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澳门拘留管制时间多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

澳门拘留管制时间多久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4、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矫正期限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管制的矫正期限与管制期限相等,矫正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拘役和管制一般多长时间

拘役和管制是刑法中的轻刑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但具体判决时会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拘役和管制均属刑法中的轻刑罚,适用于轻微的违法情况。根据《刑法》规定,拘役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管制最长不超过一年。然而,具体的判决时间还会受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的影响。例如,同样是盗窃罪,如果涉案金额较小、未造成重要财产损失,判处拘役可能只有数天或数周;而如果盗窃对象是重要国家机关或公共场所,判处拘役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值得一提的是,拘役和管制相比于有期徒刑来说,罪犯也会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和人道待遇。例如,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参加劳动和学习,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拘役和管制具体有哪些区别?拘役和管制在刑法上是两种不同的轻刑罚,其区别主要在于执行方式和对象。拘役是指将罪犯关押在拘留所或看守所等场所内,进行限制性自由的惩罚。一般情况下,罪犯被判处拘役后需要在相应的场所内服刑。而管制则是指对罪犯进行社区监管,强制罪犯在特定地点居住并限制其行动,例如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回到指定居所,不得离开特定区域等。

拘役和管制是刑法中的轻刑罚,其判决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或一年。具体时间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进行考虑。拘役和管制与有期徒刑相比,也享有更多的社会保障和人道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期徒刑与管制的区别在于刑期、执行机关、监禁、劳动待遇、对累犯的影响、假释制度的适用等方面的不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送监狱执行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不满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

3、对象不同;

4、执行不同。

拘役的特征有什么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规定的刑罚有哪些

一、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二、附加刑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二、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除此之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与主刑执行期间。

3.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八节,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与此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另外,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交通管制一般多久解除

交通管制的时间法律目前没有规定。交通管制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警卫任务等情况下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在哪些情形下会实行交通管制的措施

1、遇有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2、遇到恶劣气象条件,如遇有冰雹、暴雨、大雪、大雾能见度低等恶劣气象条件;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车辆迫尾、车辆相撞致使多人伤亡等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管制指的是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任务等情况下对交通行为实行的限制,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

2、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

3、实行交通管制后,市民应该遵守管制通告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4、是指封闭道路或者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双向、多向、单向道路通行以及违反日常通行方向、规则等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法律中的管制两年是什么意思,法律上一般判处管制的是6个月以下

法律中的管制两年是什么意思,法律上一般判处管制的是6个月以下

1、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教育、改造的一种刑罚,刑期是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2、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由于《社区矫正法》正在制定中,无法确定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从实践来看,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主要是司法局。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司法局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对于管制人员的社区矫正办法,有赖于《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及规定。

判处管制一年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最轻的主刑,不予关押。一年管制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可以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只是应当遵守某些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法条链接::law-lib./law/law_view.asp?id=327,刑法第38,39条。

管制,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的期限多久

管制是我国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方法。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刑法分则条文法定刑中列有管制,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法律中的管制是什么?

拘役不是坐牢,一般关在拘留所里。无拘留所的话才会关监狱或者看守所。拘役期间也要接受劳动改造,但和犯人不同,拘役人员劳动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管制只是限制被管制人员一定的人身自由,不用坐牢,呆家里就行。由专门机构负责定期教育。不得外出或者迁居。如外出或迁居必须报公安部门批准。

法律上的判死刑缓两年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只要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就可能转为无期徒刑,而不必执行死刑.

判管制六个月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是指对经审判确认已构成犯罪并判处刑罚的人,同时宣告缓刑,即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再依法决定是否对其执行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刑法规定,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符合缓刑条件的罪犯,并不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所以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判管制六个月缓刑一年”这种判决。

法律咨询 甩棍管制的问题

甩棍属于非致命性武器,可以作为自卫武器,但是得看长度与威力,上次有个警察带枪做公交车被抓了,说是没上报

法律咨询 甩棍管制的问题 1

甩棍属于违规这个只要在中国就这样,至于警察查不查全凭他自己的心情。当然一些商场安保使用甩棍那个属于正常,这个安保必须是正规的保安公司且防护级别稍高,一般都用橡胶辊。总之甩棍是拥有就违规只不过这个线圈子很大,但是你要一使用甭管你是自卫还是啥那就能找你事。

刑法中管制是指什么,管制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即为“定罪免刑”。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 2、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使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 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三、分析“判刑3年,缓刑5年”判处有期徒刑是三年,不收押执行刑罚,将其放在社会上,但是根据法律给罪犯规定一些禁止性的义务其他限为五年。 1、积极后果:经过五年如要没有犯罪,就不用再执行那二年的有期徒刑了。 2、消极后果: A、在考验期严重犯规,收监执行原来的二年有期徒刑。 B、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撤销缓刑,实弄数罪并罚

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律主观:

社区矫正是一种将社区与刑事处罚相结合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改表现的犯罪分子。一、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期限是多久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社区矫正组织(原为公安机关,《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二、社区矫正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监禁刑和行刑制度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澳门拘留管制时间多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

好了,关于“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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