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缓期执行分为两种: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指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
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含义是什么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
缓期执行分为两种: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指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不再执行死刑,而改判其他刑种。
一、缓期执行简介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
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二、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1年执行的意思就是有1年的缓刑考验期,判决1年有期徒刑缓期1年执行的罪犯不用收监执行,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考察,如果缓刑期内,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应规定的,缓刑期满,
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法条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判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判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考察,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应规定,缓刑期满,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期执行的条件为: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判刑缓期执行是指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暂缓执行刑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原判刑罚可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缓期两年执行是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问题一:什么是缓期执行? 判三缓四就是说有期徒刑这三年不执行,然后给你四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四年里如果你违反了法律规定某些情形、法院对你下达的禁制令或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有漏订,则恢复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漏罪新罪还要数罪并罚。
这四年不用坐牢,基本算是自由的。
问题二:问判刑三年 缓期三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俗称为判三缓三,是指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鉴于悔罪表现较好或者主观恶性不高。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由当地法院委托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三年。在这三年期间,要服从派出所管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并且不能随便离开所在地区,需要离开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另外还要定期到派出所做思想汇报及近期活动情况。以便法院和派出所做出服刑考核。一般情况下,如果表现较好,派出所不会为难你。
问题三:法律上所说的缓期执行和缓刑分别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管表现好与不好,只要在这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就不会被枪毙.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郸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问题四:刑法中的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据我了解,刑法中根本没有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
缓刑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在判处刑法时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说不收监执行,在监狱外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监督,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管理部门的规章,且不能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如果缓刑期满的话,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否则到监狱执行原判刑罚。
还有一种是死缓,也就是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一下有期徒刑。这种缓期执行实在监狱内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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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在法院判决的时候说 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实际上可分为两种;死缓跟缓刑,也就是死刑缓期执行跟其他较轻刑罚的缓期执行。是一种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刑罚执行措施:对于死缓而言,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有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其他刑罚比如说有期徒刑两年之类的,在缓期考验期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在考验期内是不关押的,只是活动要受到限制,离开所居住的县市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问题六: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考验期的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年内如果没有违规,二年后原判的一年刑罚不再执行,如果违规,从违规之日起收监执行原判的一年刑罚;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种。
问题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的解答,涉及缓刑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刑罚,也就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在我国,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1.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3)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2.缓刑的考验期《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t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笋少央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3.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76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y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4.刑与死缓的区别除了一般的缓刑外,还有一种刑罚的缓期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通常称为死缓。这两种刑罚执行制度容易发生混淆。所谓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缓期尽管都是刑罚的缓期执行,但是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根据以上分析,被告人属于一般缓刑,如果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缓刑条件,那么他将不需要再到监狱服刑。
问题八:缓期执行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绩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问题九:什么是缓期执行? 判三缓四就是说有期徒刑这三年不执行,然后给你四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四年里如果你违反了法律规定某些情形、法院对你下达的禁制令或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有漏订,则恢复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漏罪新罪还要数罪并罚。
这四年不用坐牢,基本算是自由的。
问题十:法律上所说的缓期执行和缓刑分别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管表现好与不好,只要在这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就不会被枪毙.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郸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判处五年缓期两年执行时什么意思?
缓期2年执行的意思就是有2年的缓刑考验期,判决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不用收监执行,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考察,如果缓刑期内,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应规定的,缓刑期满,
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法条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一、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1、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对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受刑罚的犯罪分子,因符合法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是,在两年考验期间犯罪人只要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那么就不用再执行刑期的两年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新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撤销缓刑,将犯罪人收监,进行数罪并罚。
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1年是什么意思?不懂,解释一下
缓期1年执行的意思就是有1年的缓刑考验期,判决1年有期徒刑缓期1年执行的罪犯不用收监执行,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考察,如果缓刑期内,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应规定的,缓刑期满,
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法条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好了,今天关于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含义是什么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含义是什么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含义是什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