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法律年龄是多少?(为什么妇女和少女的权利不一样呢?)
您好,女性55周岁。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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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法律年龄是多少?
您好,女性55周岁。
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二、退休有关规定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公务员工龄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退休。参公人员参照执行。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具体介绍,由此可见,女性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相较于男性较小,并且会根据职业和工龄会有所增加或减少。对于干部而言,女性满55周岁退休,工人而是女性满50周岁退休,特殊情况另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女性不愿意被称“妇女”是谁的问题?
我认为因为“妇女”这个词曾经是代表妻子、母亲、家庭生活等内容的专门词汇。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妇女不再是家庭权威代表,她们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此时,“妇女”这个词已经不能完全涵盖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女性不愿被称为“妇女”。
不喜欢“妇女”一词的人,很多是因为同一个理由:听起来显老。
反对者会说,“听起来”能算数吗?法律规定“妇女”就是14岁以上的女性,辞书也把“妇女”定义为成年女性的统称。定义都摆在这里了,还要跟着感觉走,岂不是法律和语文的双重无知,外加歧视年长的女性吗?
如果我们真的是在讨论法律,讨论学术术语,或者在其它专业场合,那问题确实就解决了,定义已下,跟着定义走就好。遗憾的是,妇女节是一个涉及全民的节日,它的用词问题首先是共同语日常用法问题。而在这里,一个词的意思并不是被“定义”决定的。
你说什么?语言还能不靠定义?
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大部分学者都直觉地认为一切都是围绕着定义转的。然而,这个直觉是非常不靠谱的。
而基于完全相同的道理,虽然看定义上所有年龄段的成年女性都是妇女,但在普通话的日常口语里,好像“中年妇女”要比别的年龄段的妇女更加“妇女”。诚然这个现象为很多现实存在的歧视推波助澜了,但它本身千真万确是一个语言和思维的现象,而非因歧视而生——总不能说大家都歧视椰子吧。
一些人将“妇女”字眼与家庭主妇、家庭贤妻良母等刻板印象联系在一起,这些传统意义的理念使得有些女性不愿以“妇女”这个字眼来形容自己。随着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现代女性想要被看作是独立、聪明、自信、成熟的个体。
三、“妇女”与歧视
有部分女性认为被称为“妇女”存在歧视性,表面上虽然没有明显的歧视成分,但是却在实际生活中显示出一种不平等待遇。因此,她们对于这个词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敏感性,更愿意被尊称为“女士”、“女性”等词汇。
四、语言的性别歧视
另外,言语中也存在着性别歧视问题。男性在描述自己时经常使用“男人”或“男子汉”,但在用语上缺少女性相应的表达。这些贬低女性的语言习惯加剧了女性不愿意被称为“妇女”的心理。
总的来说,女性不愿意被称为“妇女”的原因主要有以上几点。在使用语言时,我们应当注意性别歧视的问题,尊重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权益,不再用陈旧的规定标签来定义女性,而是要提倡尊重人性的“关注与平等”。
女性多少岁以上被称为妇女 多大年龄才叫妇女
导读:女生节和妇女节都是属于女性的节日,但是这两个节日的年龄范围是不一样的,那么女性多少岁以上被称为妇女?三八妇女节是几岁开始过的呢?想知道多大年龄才叫妇女,法律又是如何界定妇女的,就别错过我的介绍哦。
14岁。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说,所有女性在法律上都可以认为是“妇女”。如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妇女”就是指所有女性。可以看出妇女的法定年龄是十四周岁。在确定下本案十五岁的女性是否超过十四周,如果还没有过十四周岁的生日,仍为幼女。
三八妇女节是几岁开始过
这个没有年龄的具体分化,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游行集会以来,至今已走过了百余年历程。中国妇女和世界各国妇女一样,都为国家独立、解放、革命、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为世界和平和人类发展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广大妇女同志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取得了历史性的转变,不在像旧社会那样低下。
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其中“妇”即有已婚女子、妻子的含义。在中国的传统的说法中,妇女一般也是指已婚女子。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年满18岁的女青年也可称妇女,18岁以下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说,所有女性在法律上都可以认为是“妇女”。
如何界定妇女
《刑法》对于妇女的定义是明确的,就是已满14周岁的女性。
一、是否结婚或生育不是判断妇女的标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妇女是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是可以生育,也可以不生育的。因此,是否结婚生育不是判断妇女的标准。
是否读书或劳动不是判断妇女的标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妇女可以在读书,也可以在工作。因此,是否读书或工作不是判断妇女的标准。
在关于保障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法条中,《妇女权益保障法》出现了女性儿童少年和女性未成年人的字眼,这或许是在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妇女的范围。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在我国对妇女范围的划定主要是基于年龄,并参考女性的生活状态。在刑事领域,已满14周岁的女性应该可以称为妇女。在民事领域,已满16周岁且已工作的女性可以称为妇女,而尚未工作在校读书的女性年满18周岁也可以称为妇女。
为什么妇女和少女的权利不一样呢?
1从法律角度来看,幼女就是是指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女孩子。
如果男性与之发生性关系,视为强奸。不管女方是否同意。
2满14周岁以上的女子,如果男性与之发上性关系,只要女方智育健全,
女方是同意的,就不构成强奸。
不满14周岁的女子违法了,不负刑事责任。监护人负责对受害方负经济赔偿责任。
满14周岁的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周岁是幼女和妇女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36条。
3不满14周岁的女子称为幼女。满14周岁的女子,可以称为法律意义上的妇女了。
4所说的少女,是俗称,通常指20岁以下未婚女子。
我国刑法中规定多少岁以上为妇女
刑法》中对于妇女的定义是,已满14周岁的女性。
在《刑法》中,妇女与幼女、妇女与儿童是两组不重合的概念。刑法在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强奸罪中对妇女的界定为,不满十四岁的为幼女,而十四岁以上则归属于妇女的范畴。
《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女子的义务,成年女子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劳动权利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任何单位在录用职工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都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与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文化教育权利方面,学校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保障适龄女性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政府、社会、学校也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少年儿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级政府举办符合妇女特点的扫盲教育,采取措施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小姑娘是指多大人才这么叫
童年和少年时期的女子。
姑娘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gū niang,一般指未嫁的年轻女性。年龄范围一般从刚出生到结婚前,可统称女性为姑娘。姑娘也可特指女儿。“姑”是指未出嫁的女性,“娘”是女子的泛称,“姑娘”就是还没嫁人的女子。
也有例外的,在监利、潜江、仙桃、洪湖等地,这些地方把老婆称姑娘,例如:我姑娘给我生了三个伢儿。
扩展资料
1、父亲的姊妹,姑母。
无名氏《刘弘嫁婢》第一折:“我辞别了姑夫姑娘,我就出去了。”
《老残游记》第八回:“姑娘者,姑母之谓也。”
洪深 《香稻米》第三幕:“ 荷香 :你是他的姑娘,他是你的侄子,他要叫你‘娘娘’的。”
2、年轻的女子。多指未婚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十回:“因老爷人物生得太齐整了,料想那将就些的姑娘配不上,不敢来说。”
曹雪芹?《红楼梦》第三回:“一面听得人说:‘ 林姑娘 来了!’…… 贾母 又叫:‘请姑娘们。今日远客来了,可以不必上学去。’”
柔石?《人鬼和他底妻的故事》:“姑娘大概是没有人肯配我们的,最好是年青的寡妇。”
3、特指女儿。
《红楼梦》第六回:“我们姑娘年轻的媳妇儿,也难卖头卖脚的,倒还是舍着我这副老脸去碰碰。”
老舍?《龙须沟》第二幕:“比方说,我要是有个女儿,要自己选个小人儿,我就会说:姑娘,长住了眼睛,别挑错了人哟!”
4、小妻的别称。
俞正燮?《癸巳类稿·释小补楚语笄内则总角义》:“小妻:曰妾,曰嬬……曰姑娘。”
5、妓女。
《儿女英雄传》第四回:“想来是将纔串店的这几个姑娘儿,不入你老的眼,要外叫两个。”
《老残游记》第二回:“就是窰子里的姑娘,也人人都学,只是顶多有一两句到 黑妞 的地步。”

好了,今天关于“刑法的少女和妇女是以结婚为区分标准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刑法的少女和妇女是以结婚为区分标准吗”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