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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法医鉴定时效规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 司法鉴定 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

如果您有关于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的问题,我可以通过我的知识库和研究成果来回答您的问题,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资源。

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法医鉴定时效规定)

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 司法鉴定 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问题一:该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最好? 不是这样的,下面是粘贴的法条: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以上为伤情鉴定的时间。

所以建议尽快找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另外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不同,前者是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后者是确定赔偿标准。伤情鉴定你看上面法条,伤残鉴定你在起诉前做好就可以。

问题二:和人打架,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鉴定可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

一、刑事伤情鉴定,此鉴定结果是为了给犯罪分子定罪量刑。

伤养好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以两次为限,实际上可以鉴定三次。

第一次是公安机关带你到公安局法医那里免费鉴定,如无异议,这次就认定了。

第二次,是向有鉴定资格的市级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是收费的,钱由公安机关出。如无异议就终结了。

第三次是向省级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费用是公安机关出,这是最终鉴定了。

问题三:被打之后 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结果出来警察可以立案抓人吗? 你好

这个可能构成轻伤以上后果了,三个月再作鉴定,这个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方可以要求及时去做。即使不构成轻伤,也是治安案件,公安也不能直接放人,这个问题可向上级公安局投诉。

问题四:我国法律规定:轻伤鉴定应在什么时候做? 看完病去一次,之后等受伤部位好得差不多再去,主要是看受伤部位功能恢复

问题五:伤情鉴定多久可以做好? 你好,一般在半个月之内,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问题六:什么时候做法医鉴定时最佳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下时间可作为参考:1、体表软组织挫伤:一般于伤后1-3周可治愈吸收,大面积重度损伤需较长时间,可长达2个月以上。2、毁容:至少1个月。3、视觉:1-6个月。4、听觉:3-6个月。5、颅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颅脑外伤性癫痫发病率约为10%,发病的高峰期在伤后1年半左右,多数于伤后一个多月发病。头皮血肿,一般于伤后1-2周可吸收治愈。6、颈部或驱干损伤:损伤愈合,生命体征稳定或更久。7、斑痕:斑痕形成的全过程短者1周,长者可达5个月以上。8、外伤性血尿,持续时间超过2周。9、肢体残废:一般上肢1-3个月,下肢3-6个月。

因为没有了解相关详细资料,因此网上言论只供参考,不能作为判断实际情况的绝对标准!

问题七: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要到医疗终结以后鉴定

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你自己可以选择的

问题八:伤残鉴定的时间?什么时候做比较好? 具体的鉴定时间是由委员会根据你的康复情况决定的,一般不会影响后续治疗的报销

问题九:受伤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自己去鉴定的,如果对方不认可,打到法院,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问题十:轻微伤或者轻伤的法医鉴定时间有规定吗? 法医鉴定,作轻重伤的鉴定,是以受伤当时的伤害情况作为依据的,不是以最终康复后的状况作为依据的。

轻重伤的鉴定应该当时就作。作的越早越能真实地反映客观上的伤害结果。如果确实由于其他原因当时没有作,也可以以入院工时的病理记录为检材作出鉴定。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您好,一般在伤情相对较稳定的时候可以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工伤经过治疗后,在伤情较稳定后仍然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3)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1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有效期为1—2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医鉴定时效规定

法医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因此,我们在进行轻伤鉴定的时候就要知道相关的时间限制,才能更好的进行鉴定。这样才能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有相关的鉴定报告,对于受害者来说才能更加有利。

法医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法医鉴定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 伤情鉴定标准 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什么时候做法医鉴定时最佳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下时间可作为参考:1、体表软组织挫伤:一般于伤后1-3周可治愈吸收,大面积重度损伤需较长时间,可长达2个月以上。2、毁容:至少1个月。3、视觉:1-6个月。4、听觉:3-6个月。5、颅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颅脑外伤性癫痫发病率约为10%,发病的高峰期在伤后1年半左右,多数于伤后一个多月发病。头皮血肿,一般于伤后1-2周可吸收治愈。6、颈部或驱干损伤:损伤愈合,生命体征稳定或更久。7、斑痕:斑痕形成的全过程短者1周,长者可达5个月以上。8、外伤性血尿,持续时间超过2周。9、肢体残废:一般上肢1-3个月,下肢3-6个月。

因为没有了解相关详细资料,因此网上言论只供参考,不能作为判断实际情况的绝对标准!

请问交通事故做三期鉴定和伤残鉴定最好什么时候?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请问交通事故做三期鉴定和伤残鉴定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法医鉴定时效规定)

今天关于“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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