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自愿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离婚手续的,一般都需要以下的这些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4、离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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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离婚手续的,一般都需要以下的这些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当事人双方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的意见,都要协商一致并写在离婚协议书里面。
法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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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离婚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等。
2、户口簿:离婚双方需要携带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3、结婚证:离婚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4、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5、财产清单:如果离婚双方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携带财产清单及其复印件。
离婚的流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由律师审核确认后,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无法得到履行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申请人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法院会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3、调解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离婚调解。调解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尽力协调双方的关系。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证件要求略有不同,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而定。提前了解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准备充分的证件材料,避免出现因证件不齐导致的不必要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离婚都需要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中有一方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的,则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注:各地具体要求不同)。
二、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2、离婚诉讼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中有一方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的,则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注:各地具体要求不同);
离婚协议书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
首先,离婚协议书中需要写明双方的个人信息;其次,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需要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处理的事项的安排;另外,离婚协议书需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名及日期(注:根据各地具体要求不同,部分地区要求离婚协议应当在婚姻登记部门签署,即最终的签字程序需要在婚姻登记部门完成。)。
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这就要求出具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真实表达意愿的能力。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的,一方受胁迫所达成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受胁迫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四、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立案需要的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立案需要提供:
(1)原告的身份证;
(2)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
(3)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明;
(4)如果双方婚内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成年,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
(5)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
五、起诉状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
(2)明确的诉讼请求,一般离婚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请求、探望权的请求、财产分割的请求;
(3)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如何相识、何时结婚、感情为何破裂等;
(4)具状人姓名及日期。
六、其他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证明夫妻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双方如果分居可以提供相应的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聊天记录等;如果双方此前曾起草过离婚协议或者进行过离婚诉讼,可以提供相应的协议书、裁判文书;双方矛盾激烈的证据如曾经的报警记录、社区调解记录、亲朋好友调解记录等;如果主张对方存在过错,需要提供对方有重婚、同居或者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的相关证据;如果主张对方存在恶习,需要提供对方嫖娼、赌博、酗酒等恶习行为的相关证据;
(2)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争取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资格的,需要提供自身的收入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尽心抚养、教育、陪伴孩子、与孩子相处的照片、视频、平时为孩子日常生活支出的记录、带孩子就医、上学的相关证据等证明;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供孩子生活费用的支出和计算标准/依据以及对方年收入的相关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需要明确财产的具体范围,房产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车辆需要提供行驶证、登记证等材料;存款、理财、公积金、股权、保险等需要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信息、明细和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其他的名贵动产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存在和价值;
(4)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对外债权出借的对象、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对外欠债的对象、时间、地点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自愿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1、离婚协议书,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书。
3、户口簿和身份证。
4、双方提交两张1寸单人近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百度百科-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如下:
1、结婚证:提供结婚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文件;
2、身份证:提供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是用于确认双方身份和个人信息的文件;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用于确认双方的户籍情况;
4、离婚协议书:准备离婚协议书,详细说明离婚双方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5、抚养协议书(如适用):如果有子女,准备抚养协议书,规定子女抚养、抚养费等具体事项;
6、财产清单:提供夫妻双方的财产清单,列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详细情况;
7、离婚申请书:填写离婚申请书,包括双方的个人信息、离婚原因等内容。
协议离婚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1、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的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一份查档证明;3、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要带三份;4、夫妻双方的免冠证件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2、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3、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但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我们都应当注意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还需要注意离婚证登记以及离婚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好了,关于“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