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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会不会随时失业(劳务派遣为什么会在中国遍地开花?其员工最后结局又是什么样呢?)

我年轻的时候在几个一线城市都工作过很长时间,现在回到西部小县城工作,在本地开展工作的时候,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一些工作,对于劳务派遣的情况比较了解。从目前的情况来...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揭开“千万不要做劳务派遣工的原因有哪些?”的神秘面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劳务派遣会不会随时失业(劳务派遣为什么会在中国遍地开花?其员工最后结局又是什么样呢?)

劳务派遣会不会随时失业

我年轻的时候在几个一线城市都工作过很长时间,现在回到西部小县城工作,在本地开展工作的时候,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一些工作,对于劳务派遣的情况比较了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的意义非常大,如果没有劳务派遣公司,很多单位根本就没有办法运转,很多人也很难找到当前的工作。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对于单位和对于个人来说,在某些方面都是非常便利的事情,今天我们就这个话题一起交流一下。

一、如果没有劳务派遣公司,很多人根本就找不到工作

网上总是有很多人在唱衰劳务派遣公司,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一个吸血公司,总是不看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这些观点其实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我年轻的时候在一线城市干过很多年,现在回到老家小县城发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可以说是有非常深的体会,平时工作上也经常与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接。

假如说没有劳务派遣公司,现在很多人都会失业,这一点并不夸张,因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单位来说,很多工作都是临时性的工作,他不可能因为一个项目就招聘大量人员,这个时候使用劳务派遣公司,就成为了一个很好的选择。

其实有时候大家也应该庆幸,因为有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你哪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他都必须给你缴纳社保,如果你是一个单位或者公司的临时工,不签订任何的劳动协议,也许你连社保都没有。

就像很多在工地干活的农民工,他们没有与任何公司签订劳动协议,都是干一天就拿一天的工资,虽然说看着工资不低,但是退休以后没有任何的保障。

现在很多单位和公司对于人力资源成本都有非常大的限制,尤其是对于一些体制内的单位来说,更加不可能扩大自己的人员规模,但是工作又必须要干完。

他们就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的方式,来完成自己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果没有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单位就不会找外面任何人来干他们的工作,哪怕他们愿意将时间拉得更长。

二、劳务派遣公司,能够解决小单位人力资源的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其实解决了很多小公司小单位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很多小单位的成本问题。

对于一个大公司或者是大单位来说,他们有自己非常完善的人力资源系统,也有非常专业的人给他们管理这个系统,他们自己本身经营状况比较好,完全承担得起。

但是对于一个小公司或者小单位来说,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成本,去承担一个人力资源部门,比如说你让他去招聘一个员工,如果他本身就不专业,不通过保护派遣公司,他可能根本就找不到适合的人才。

劳务派遣公司除了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为各个单位和公司找到适合自己的人才,他们有自己一套非常完善的方案。

比如说在我所在的地区,对于一个体制内的单位来说,可能正式编制的人员总共十个人,这十个人不可能刚好有人就非常熟悉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想要招一个合同工,肯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让劳务派遣公司去找到合适的人,最后由单位进行把关。

对于这个单位来说,也许他只需要付出300块钱的劳务费,就可以让劳务派遣公司给他找来二三十个人面试,这对于单位来说能够节约很多的成本,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也能够找到自己的定位。

三、在体制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编制人员不可能同工,自然不会同酬

很多人之所以非常不喜欢劳务派遣公司,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到公司或者单位工作,都不能够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这一个问题在体制内表现非常明显。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因为你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去体制内单位工作,你本身就是临时聘用人员,进入门槛非常低,并没有多高的要求。

如果你想进入体制内正式编制人员的岗位工作,你就必须要逢进必考,首先必须是大学毕业生,然后再参加上百人的考试,考到第一名,还要经过体检,政考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才能够顺利入职。

但是劳务派遣人员不一样,只要你符合岗位的要求,通过简单的面试以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入职的手续,整个过程下来也许不需要两天的时间,也不需要你去认真复习备考。

在体制内的单位合同工和正式编人员的工作肯定不一样,合同工大部分只是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对于正式编的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要完成单位里面大量主要的工作。

本身进入门槛不同,大家从事的工作不同,又怎么可能拿到同样的工资呢?你总不能以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就应该拿一样的工资吧!

四、劳务派遣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其他待遇都是单位确定

有很多人不喜欢劳务派遣公司,有一个误区,就是很多人都以为劳务派遣公司是雁过拔毛,在克扣大家的收入,其实这是大家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误解而已。

我是在西部省份一个小县城工作,认识不少在体制内工作的合同工,也认识不少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人员,对于这个问题有非常深的体会。

对于一个劳务派遣人员来说,最后你能够拿到多少钱,其实并不是劳务派遣公司确定,而是由单位确定,单位给劳务派遣公司多少钱,他就会给你多少钱,中间管理费是由单位负责。

以我所在的地区为例,在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工作,每个月到手的工资才2500块钱,每年年底是1万块钱的绩效,你想要到事业单位工作,首先必须是大学毕业生,然后必须要经过非常激烈的体制的考试,最后才可以成功入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是劳务派遣人员,只要你看到网上的招聘信息,报名成功以后,经过简单的面试就可以直接办理入职手续,你的工资待遇通常不会超过2500块钱,年底也不会给你发放绩效。

具体每个月你可以拿到多少钱,关键看你在单位表现怎么样,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灵活性比较大,但是再怎么灵活,也很难让你超过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

五、如果你真看不上劳务派遣的工作,你可以找其他工作

在前面的分析当中,我给大家分析了为什么劳务派遣公司有存在的必要性?为什么如果没有劳务派遣公司,很多人可能都找不到工作。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如果你真的看不上劳务派遣的工作,也没有人逼着你去应聘劳务派遣的工作,你完全可以去应聘正式员工的工作,你也可以去参加正式编的考试,只要你能够通过考试,你就可以去正式编的岗位工作,完全不需要当一名合同工。

关键在于你是否有这样的能力,你是否可以通过这样的考试,如果你没有这样的能力,你考试也没有通过,也许你连找一份工作的机会都没有。

还是以刚才体制内的单位举例,如果你没有通过体制内的考试,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根本就没有机会进体制内的单位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他们可以通过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让你去体制内的单位工作。

我认识很多大学毕业生,尤其是想要进入体制内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在毕业的时候,如果考试没有顺利通过,都会选择到单位当一名劳务派遣人员,就后继续在职备考,如果确实有上进心,很多人最后都可以成功上岸。

总体来说这个社会非常公平,既然你有能力进入正式编岗位工作,你直接去正式编岗位工作,既然你没有这个能力,就不要怪别人能够找到好的工作,能够到更高的工资。

使用劳务派遣工需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这种用工模式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通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与传统的直接聘用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它具有提升通信企业劳动用工灵活应变能力、节约人力资源成本、转移风险等优势,也特别符合当前通信企业减员增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普遍要求,因而成为通信企业用工的重要模式。凡事有利必有弊。通信企业也应深刻地认识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一方面使通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有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劳务派遣用工的不规范使用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加防范,不但不能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用工的优势,反而给通信企业带来不少烦心事,甚至官司缠身。笔者认为,通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法律风险,需要认真防范。1.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主体资质。某些通信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没有达到《劳动合同法》第57条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规定,所选机构仅仅是一般人事代理机构、职业介绍所。这种情况尽管少见,但一旦发生,法律风险是最严重的。若通信企业选择了不具有主体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一旦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在较多情况下,仲裁庭或法院会认定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出现这种情况,通信企业就要承担本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二是劳务派遣单位缺乏支付能力而产生的争议。目前,劳务派遣单位往往拥有大量的派遣员工,但注册资本往往不大,因此由于缺乏支付能力产生的争议不可避免,比如对工资或者工伤赔偿缺乏支付能力。为保证派遣员工的利益,有的地方立法已经逐步加重了用工单位的责任,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也有类似的规定,由此可能给通信企业带来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为此,笔者建议:首先是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合法,这是起码的也是最关键的要求。通信企业可以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来确认派遣公司是否有合法资质。其次是劳务派遣单位实力强、信誉好,有足够能力为通信企业提供服务,承受较大风险。第三是劳务派遣单位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能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纠纷。2.招聘被派遣劳动者主体不明的法律风险防范《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由它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招聘被派遣劳动员工既是其权利也是义务。由于劳务派遣这种“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用人要求并不完全了解,或者手中根本无人可派遣。于是,在实务中,就普遍出现了这样一种操作模式:由通信企业招工,招到合适人员以后,再由派遣服务机构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有的不仅这样操作,而且在劳务派遣协议中还写上“派遣公司根据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代实际用人单位招聘某某岗位多少名员工”之类的条款,由此带来的是招聘主体的不明确,进而带来的是劳动关系主体的混乱,对被派遣员工造成误导。一旦发生纠纷,特别是发生工伤事件等,不管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通信企业,都会被卷进纠纷中。为此,笔者建议:通信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应当尽量避免自己插足招聘被派遣劳动者的过程。如为保证劳动者素质,一定要自己招聘,又要避免发生招聘主体不明而带来的法律风险,通信企业应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出具授权书,授权代为招聘。通信企业代劳务派遣单位招聘的,在招聘时应向劳动者出具授权书或披露其代理人身份。3.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防范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通信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是通过劳务派遣协议来确定的。尽管《劳动合同法》第59条明确了派遣协议必备条款,但有许多事项还需要明确约定,否则,原本是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便会转移到通信企业身上。例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社会基本保险的发…,工伤事故的申报,派遣员工可以退回条件及退回方式,商业秘密条款等。为此,笔者建议:通信企业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协议是否“责权明晰”,在对派遣员工管理分工上一个总的原则应该是,通信企业负责劳动过程管理,派遣公司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具体分工可以通过派遣协议及平等协商确定。总之,一份责权明晰、条款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会大大降低通信企业的法律风险。4.要求派遣员工遵守通信企业规章制度引起的法律风险派遣员工与通信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派遣员工遵守通信企业的规章制度却是其进行生产经营的必然要求。当通信企业以派遣员工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时,往往会引起争议。但由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要求派遣员工遵守其规章制度也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有的通信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了派遣员工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这在法律上也是有问题的。因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约定的条款只对合同当事人有效,对第三方是没有约束力的,特别是在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时。为此,笔者建议:通信企业要求派遣员工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尽量不要在通信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中来约定,但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在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样,通信企业既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被派遣员工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同时也不会与合同相对性原理相抵触。由此推而广之,通信企业对派遣员工的其他合理要求大多也可采取此方式解决。5.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的法律风险防范《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59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的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目前,大多数通信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主要集中在工程施工、社区经理、客户服务、服务前台、行政后勤等非主业、非核心岗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的法律规定的。但也有一些通信企业出于种种考虑,例如为规避《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三)项关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等,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大量使用派遣劳务人员,使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随着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必将受到严格规范,不遵守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规定的通信企业将付出代价。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就劳务派遣疑问答复劳动部,将明确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须为可替代性岗位。为此,笔者建议:通信企业要及早梳理到底哪些岗位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的规定。

油田子女大学毕业后,为何不愿意回油田企业做劳务派遣员工了?

油田职工的子女宁愿去城市打工,也不愿意回油田做劳务派遣制员工了。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油田的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制员工薪酬福利差距巨大。

油田招聘正式职工名额越来越少,基本上只在管理和技术岗位招聘主体专业(即:与石油地质、石油工程直接相关的对口专业),其他岗位尤其是采油、作业、钻井等一线技能操作岗位(俗称工人岗位)基本只招劳务派遣制员工和业务外包制员工,不是油田的正式合同制员工,社会地位、薪酬待遇、发展空间差距很大,薪酬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福利待遇都没有,个人的晋升成长也非常难。

第二,油田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大面积使用工资很低的劳务派遣制员工。

2000年之后,很多油田进入高含水、高成本阶段,“完全成本”越来越高,在国际油价低迷的时候,成本与价格是倒挂的,也就是说油田是亏损的。由于油田开采具有特殊性(油田易开难关),导致生产作业成本是刚性的(不能停井),只能在人工成本上想办法降本。职工工资本来就不高,降薪那是万万不能的,于是,只能减员增效。减员增效很难操作,于是就在员工增量上做文章。正式员工的招聘名额越来越少,一线操作岗位基本都实行劳务派遣制了。劳务工的工资低,且不进入工资总额,操作余地很大,可以有效控制成本上升。

第三,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差。

油田大幅度减少正式工招聘后,只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少量招聘本科以上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大量的油田子女在大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回油田就业(安置)的压力巨大。那些年,非主体专业的油田子女只能去油田一线、后勤单位、改制企业当劳务派遣制员工。虽然当时的月薪比较低,但是油田的福利也是给他们的,比如,油田内部政策房也分配给劳务工,所以,很多本科、研究生毕业的油田子女纷纷回油田当劳务工。在采油一线,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在拔草的现象并不鲜见。这些年,生活成本在提高,油田福利在变差,油田子女也不愿意回油田就业了。

第四,年轻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油田工作环境的差距巨大。

油田企业一般都地处偏僻、荒凉的地区,远离城区,居住、教育、医疗条件非常差。尤其是采油一线岗位,更是位于荒原滩涂之上,年轻人长年驻扎在这里,连个人影都见不到,孤独寂寞冷,人都会变傻的。多年前,油田实行“先生产后生活”,在生产区盖了大量的居民楼,当年还是惹人羡慕的。如今,油田职工纷纷把家搬到县城区了,这些职工生活小区,成百上千的楼房早已荒芜一片,成为大片大片的鬼区。油田一线员工,每天要坐车通勤去上班,时间成本越来越大,年轻人已经不喜欢这种工作模式了。

第五,劳务派遣制员工缺乏成长晋升通道。

年轻人尤其是具有本科学历的应届生,已经不愿意接受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了。劳务派遣模式是舶来品,符合西方人那种“不要身份、随时就走、四处安家”的职业文化,但是严重不符合国情和文化。国人不喜欢这种被人另眼相看的身份歧视和待遇歧视,干同样的工作,你是正式工,月薪8000元,我是劳务工,月薪3000元,而且,你可以不断成长晋升,而我只能被钉在原地不能成长,造成了同工不同酬、发展不平衡等许多矛盾。因此说,劳务派遣制度和业务外包制度,并不是一个良好的用工模式,理应取消,让企业吸引更多的人才。

劳务派遣为什么会在中国遍地开花?其员工最后结局又是什么样呢?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可以说十分“狡猾”的一种用人方法!为什么会用到狡猾这个词汇呢?这是因为这种用工的形式很容易让应聘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有受损害的一方自然就会有获利的一方,而这获利的一方就是委托单位!

劳务派遣的秘密

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用人单位委托给一个用人公司作为第三方,用人公司负责跟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而委托方只负责提供应聘者职位和对应聘者管理,因为有着这个第三方的加入所以在委托单位之中劳务派遣员工并不会受到正常职工的待遇,其待遇更像是试用期待遇!一旦发生意外委托单位一推六二五,可以瞬间撇清关系,因为应聘者并不是跟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所以应聘者会被推到第三方公司!解聘、处理这些都会由第三方公司处理,而第三方公司又是专业处理这些事情的,无论是合同条款还是公司法务都会对于这种意外有针对性的对策,退回到第三方的应聘者几乎都无法全身而退!

员工的结局

劳务派遣的员工事实上总体上就是两种结局,第一种就是在委托单位表现优秀从而获得晋升、转正的机会,从劳务派遣的合同一瞬间转为正式合同成为委托单位的正式员工,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一种结局,但是不要盲目乐观,转正的名额都是有限的,员工的表现如果不是极端突出的话基本上是会走到第二种结局的!,第二种结局就是合同到期或自行辞职,劳务派遣的合同是有期限的3年、5年不等,但是无论是第三方还是委托单位都不会一直跟职工签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如果职工表现不好难以管理,那还不如换人!所以如果3年、5年头上职工还是无法得到转正的机会那么面临的就是解约的结局!而劳务派遣的职工大部分人不是辞职就是解约,能够转正的有但是并不多!

结语

总而言之劳务派遣对于应聘者来说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这其中既有让应聘者“曲线救国”从劳务工成为正式工的机会,同时也会有着种种的不平等“条约”在里面,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着明显的工资待遇上的差别,但是无法做到“同工同酬”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的存在,所以说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应聘者一定要提高警觉,毕竟这里面的套路没有一个是有利于应聘者的,即便是让应聘者拿着合同看可能也看不出个因为所以,应聘者如果非要选择劳务派遣这种方式那么就要做好思想准备,你需要在面对着不平等待遇的前提下还要付出一百二十万分的努力才可能在劳务派遣之中成为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的工作能做吗?

正式员工(有编制)职位与劳务派遣岗位,怎么选?首先,你有选择权的话,原则上不选劳务派遣岗位。其次,如果你没有其他就业途径,要选择正规公司劳务派遣岗位。再次,迫不得已选择劳务工,要擦亮眼睛,赠别是不是骗人的把戏。

第一,你要明白:企业用人,好好的签合同不好吗?为什么要造出劳务派遣这个怪胎? 为什么企业要分为正式工、编制和劳务派遣工甚至外包工呢?想明白了,你就懂了。按照常识,企业用人,就签订劳动合同,大家一视同仁,你干不好辞退就可以了。为何发明劳务派遣这个幺蛾子政策呢?就是为了和正式工不一样啊。简单来说,这里面有“四大坑”:

一是收入待遇肯定不一样,远远低于正式工,这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克扣的就是劳务人员工资啊。

二是福利待遇没有,根本上也是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福利支出。比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好的企业员工每月就七八千块,如果给劳务工,这是巨大的支出。

三是管理起来省心啊。正式工生老病死、工伤、退休、安全事故、家庭纠纷,企业都要操心的,劳务工就不用管了,省心大了。

四是发展通道不一样啊,正式工可以提职加薪,好职位,正式工都抢不到,凭什么给劳务工啊。

有的企业招聘宣讲时吹得天花乱坠,什么同工同酬,什么一视同仁?在现实中,正式工和劳务工之间的围墙,是真实存在的。比如说,许多事业单位,大量招聘劳务工,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劳务工一辈子都不可能进入编制体制内。你永远就是一个二等公民,如果事业单位不行了,编制内可以转岗有其他途径,劳务工哪来哪去吧,没人管你。

如果你没得选,只能去应聘劳务工,那么,具体怎么选择呢?

第一,优先选择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比如说,北京一些报社,下属报社、媒体和企业,没有事业编,但可以签合同制和派遣制,有的派遣制还给户口。总体来说,待遇还是能够保证的。

第二,其次选择央企或者大型国企。因为这些大企业大量招聘劳务派遣制,有的劳务工都成为核心骨干,群体庞大。大企业对劳务工还是采取安抚政策的,一是工资待遇基本能保证,二是有一定机会,比如技能大赛得奖,有可能转为正式工。

第三,原则上不要选择那些小公司、技术型公司、研究型公司,你会发现你进入之后,不是二等公民,而是三等公民,只能给正式工打下手,要不就从事那些基础工作,甚至是三性岗位,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服务员什么的,基本没有发展前途。

公司录用后,却签劳务派遣协议,去不去?这三点把答案都说透了

很多人咨询,面试通过了,面试官才告诉我要签劳务派遣,我应该去吗?作为资深HR,在劳务派遣制上,向来为劳务工说话,旗帜鲜明地告诉你:但凡你有其他正规就业机会,就不要选择劳务派遣制。如果你实在没有选择,优先选择好单位,先就业也无妨。

劳务派遣是引进的“舶来品”,但水土不服;本来是好政策,却被一些无良企业玩得变味变质了。可能你刚入职没有感觉,但几年十年二十年之后,你没有落叶归根的归属感,这种二等三等员工的滋味并不好受,那种感觉不是工资高低的问题,而是心理感受的问题。

作为职场小白,到底选不选劳务派遣呢?让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先讲一个具体的案例,对这个问题进行破题。

小张咨询,公司招劳务派遣员工,月薪2000元,给上五险,能不能去?这家公司开出的月薪才2000元,勉强高于当地保障线。这么低的工资,代价是给你上五险,缴纳基数也太低。这家企业还算有点良心的,许多中小企业都不给劳务工上社保。

再分析这家企业实力。对员工有现实实惠的是“一金”(住房公积金),一般劳务公司都不会给上的。假设按照企业缴12%,每月住房公积金也不过240元。这点“实惠”也舍不得给你,这种企业还能好到哪里去?

不知道小张的学历和能力,如果能找到月薪3000且有“五险一金”的工作,就不要委屈去当这个劳务派遣工,现实的性价比就不合适,更别谈什么未来发展了。

有人总是反驳,现在中小企业税负很重,小企业主只能压缩用工成本,否则就可能赔钱。很多劳动力密集型的制造业、建筑业、轻工业、能源业、矿产业,本来就是靠释放人工红利,才发展起来的。所谓“释放人口红利”,说到底就是人工便宜,有压缩空间。

国际公司到国内建厂,就是看中了国内人工成本低。因为本国人“值钱”、人工贵,所以,他们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软件业和服务业。我们的中小企业还在依赖压缩人工成本来盈利,提高点工资,毛利就没有了,说到底还是没有摆脱“压缩工资微薄盈利”的路径依赖。

所以,企业有一个共识,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根本目的就是降低人工成本。这个出发点,决定了劳务派遣工没有光明的发展前景。这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根本点。

第二,劳务派遣制是怎么被某些企业玩坏的?

劳务派遣制是从西方企业引进的,初心也是好的,为了解决国企用工和社会就业问题。本来是一项过渡性的临时政策,却被长期大量滥用,已经成为主流用工形式。很多企业,用两三千元的工资招聘几千几万的劳务工,违规安排到主体岗位上(主体岗位按照规定不能使用劳务工,要用就用合同工),那些拿着相对高薪的正式工反而不干活了,认为造成了用工上的不平等。

那么,企业为什么要从用工数量上滥用、从用工岗位上滥用、从薪酬福利上滥用劳务派遣制度呢?其根本目的就是,多用劳务工,减少人工成本,减少管理麻烦。很多劳务工并不清楚这个政策,非专业人士反而觉得,这种用工模式很正常、很正确、很管用啊。本来是一种非主流、辅助性的用工模式,偏偏被企业大量违规使用。

很多人不理解,违规性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其实,2015年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的通知,再次重申了要整改三个“普遍性”的违规做法:

一是劳务工用工总量不能超过企业用工总数的10%,超过的部分要转为合同制员工。

二是劳务派遣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即:辅助、临时、替代岗位),不得用于主体岗位。比如,公司销售岗位,既有正式工,也有劳务工。要求立即纠正这种主体岗位大量混岗使用劳务工的现象。

三是使用劳务派遣工要实行同工同酬。注意这个同工同酬不是大锅饭,不是指同样工种拿一样的工资,而是指同样工种,应该执行统一标准的工资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劳务工干得多、干得好,就应该比正式工的工资还高。比如,同样是化验员,正式工不干活月薪6000元,劳务工又脏又累,工资3000元,这是违规行为。

这个通知要求,企业要在2017年1月前整改完毕,很多企业已经把劳务工转成了合同工(俗称正式工),很多企业却把劳务工变成了业务外包工。

第三,劳务派遣工到底能不能去干?

一是,认清劳务派遣工的根本问题。

(1)你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也是合同工,不存在临时工这个名词。但你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工,与用人单位(用工主体)没有雇佣关系,没有人事关系,没有工资福利关系。

(2)你与用人单位只是劳务关系,即:用人单位只用你的身体(劳务),不管你的生老病死。你有问题,找你的主体(劳务公司),但劳务公司往往是“皮包公司”,不想管,也没有能力管。

(3)你的福利待遇与正式工不同,你没有主张的权利。因为你的工资,不是用人单位发的,而是劳务派遣公司发的。你在用人单位工作,却不能享受用人单位的资源和福利。比如,许多劳务公司不给劳务工上社保,即使上社保,也是打折扣的,正如你的社保,低标准、不健全。用人单位的薪酬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的政策房、住房补贴、租房补贴、交通通讯补贴、过节费等等),你享受不到。个别单位也给一点,但给你是情分,不给你是本分,全看单位心情。

(4)没有归属感、安全感、稳定感。你不是用人单位的人,你就可以随时被辞退,你也不能跟单位掰扯,因为你与他没有关系,你只能找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最多给你换一家单位。

(5)转成正式工的渠道很狭窄,概率很低。许多用人单位也有激励政策,比如劳动竞赛得奖的、技术水平一流的,可能会奖励成正式工。这个概率非常低。

二是,到底应该不应该去呢?

(1)劳务派遣模式,主要有几种方式:

A:公务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助人员,当然也有违规用在主体岗位上的。(此模式,难以写透,此处不写了,欢迎懂行的补充。)

B: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事业单位主体是事业编,下属的单位、企业、部门,可能是企业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是劳务派遣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这个一定要分辨清楚,别以为你们在一个院里上班,就是一样的人。

C:企业。大量应用在一线岗位,比如,原来的银行柜员、能源企业的一线工人、科研单位的辅助人员,还有公司里的食堂、保洁、保安、驾驭员等三性岗位,等等。

D:其他。比如,某单位机关食堂里,既有正式工,也大量使用劳务工,干那些苦脏累的工作。等等。

(2)劳务派遣工的待遇,主要有几种形式:

A:同工同酬,比较少见。

B:薪酬待遇略有不同。比如,某报社,正式编与劳务制,同样都是记者,薪酬待遇略微差一点,主要是原有的福利待遇方面。比如,北京极个别好单位,虽然是劳务派遣制,也给解决户口。

C:混沌状态。薪酬福利,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全看单位心情。比如,中秋节大团圆,也给劳务工发福利。跟着单位走,人家吃肉,你喝汤。

D:正常状态。劳务工执行劳务工的薪酬标准,正式工执行正式工的薪酬标准,两者不是一个体系。好的单位,给劳务工上社保甚至给一金(住房公积金)。

E:悲催状态。劳务工工资低、福利差、没有社保,不稳定不持久,经常被转包。

(3)具体每个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A:有学历有专业的,但凡找到正式工,就不要选劳务工。

B:有学历有专业的,这个单位特别好,平台好,发展好,你正式工考不进去,也可以选劳务工,作为自己的职业平台。

C:有学历有专业的,实在招不到正式工,可选薪酬福利比较平等的单位,最好是那种有转正的渠道的单位,有些单位,工作几年后可以转正,有的是业务特别优秀的,可以转正。

D:没有学历没有专业的,实在找不到正式岗位,优先选有五险一金的单位,有些单位,虽然薪酬福利不一样,但也长期比较稳定,比如一些央企一线单位,劳务工也不是临时工。

E: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选那种没有社保、低工资、不稳定的中小企业,收入低,也学不到东西,没有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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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会不会随时失业(劳务派遣为什么会在中国遍地开花?其员工最后结局又是什么样呢?)

好了,关于“千万不要做劳务派遣工的原因有哪些?”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千万不要做劳务派遣工的原因有哪些?”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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