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分为两种情况:1、协议离婚时,以夫妻二人协商结果为标准,以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为依据;2、诉讼离婚时:双方无过错时不动产:首先房产若是婚后共同拥有,则双方均分房产...

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分为两种情况:
1、协议离婚时,以夫妻二人协商结果为标准,以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为依据;
2、诉讼离婚时:双方无过错时
不动产:首先房产若是婚后共同拥有,则双方均分房产。若房产首付为一方,也登记于首付方名下,婚后二人一起还贷款,则房产和剩余债务都归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其他形式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经营所得利益、投资、股票期权等)都合理均分;
若一方有过错离婚,则跟照顾子女抚养一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债务相关:若是双方共同债务则用共同财产清偿,若是其中一方个人债务则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