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资料(离婚都要带什么东西)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离婚要带些什么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资料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要带些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手续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要带些什么证件去办理
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申请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择适当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律师或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申请: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律师、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4、庭前调解:人民法院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5、庭审: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会安排庭审,夫妻双方需要在庭审中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诉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审理。
6、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7、执行: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并完成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都要带什么东西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2.双方各自的单人证件照;3.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实务中,民政部门一般要求双方在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加盖手印,因此不建议提前签署协议再到民政局办理手续;4.双方结婚证原件;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民政局一般会提供模板,同样需要现场填写并签字。个人建议:离婚前先致电当地民政局咨询离婚程序以及所需材料,各地民政局的办事流程以及要求的材料文本格式可能会有差异。比如,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前通过官网或者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预约,有些城市地区则不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身份证原件。
离婚流程如下:
1、初审: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双方当事人户口薄原件(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原件(或者结婚档案)。注:现役军人一方需提供部队开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官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2、受理: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每人两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3、冷静期:受理申请次日起30日为冷静期;
4、登记:三十日,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证。双方未共同到场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好了,今天关于离婚要带些什么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离婚要带些什么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离婚要带些什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