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刑事处罚和刑事处分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刑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公民和法人的处理,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不同。主要来说,行政处罚和刑事...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刑事处罚的信息,并尽力回答大家的问题。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刑事处罚的话题吧。

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刑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公民和法人的处理,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不同。主要来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在以下几个方面是不同的:一是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罚是针对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后果也不同,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二是适用于处罚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等。;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和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尽管两者都需要法定依据,但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三是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其实施主体比刑罚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处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如果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交给监狱,短期徒刑或者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管制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拘役交给看守所。一些处罚,如罚款,也可以由法院执行。四是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和出境。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产、没收非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虽然行政处罚也是针对人身的,但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严厉程度上无法与刑罚相比。第五,违法者的主观心理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追求行为结果,还是放任结果,或者是应该预见结果但没有预见结果,或者是已经预见结果但相信自己可以避免。这种心理状态对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确定具有决定性意义。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违法行为的确定并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不同的违法行为有着不同的法律后果。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罚)都是国家机关针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作出的处理,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主要来讲,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比如盗窃,如果某地规定盗窃800元以上的财产才构成盗窃罪,但是行为人盗窃物品的价值总数400元,就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的盗窃行为,应该进行行政处罚。又比如打架行为,如果双方只是一般的斗殴,那么可以对行为人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处以行政处罚,进行罚款或者拘留。但是,如果造成《刑法》上所规定的轻伤、重伤、或者有人死亡,那么就要按照《刑法》来处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以刑罚。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比如,省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本地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规定对某种行为处以行政处罚,但是却不可能规定对某种《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处以刑罚。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如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交给监狱实施,刑期较短或者是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来实施,管制交当地公安机关执行,拘役交给拘役所来执行等。有些刑罚如罚金也可以由法院来执行。第四,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的追求行为结果,还是放任结果的发生,或者是应该预见到结果发生但是没有预见到,或者是已经预见到结果的发生但轻信自己可以避免,这样的心理状态对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确定有着决定意义。但是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于违法行为的确定并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刑事责任是指有犯罪人有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受到法院的审判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刑事处罚最低标准
目前刑事刑罚最低标准,具体如下:
1、主刑的主要包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五种类型;
2、其中管制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如果有数罪并罚的一般不超过3年;
3、拘役的时间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是数罪并罚,一般不超过1年;
4、有期徒刑的时间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如果是数罪并罚通常不可超过20年;
5、附加刑则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形式。
我国法律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是什么:
1、我国法律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2、我国法律对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往往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3、我国法律对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以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罪种逻辑联系为辅,对犯罪进行排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事处罚和刑事处分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在通俗上来说是一样的,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刑事处罚是狭义的,指按照刑法定罪量刑。而刑事处分是广义的,包括刑事程序的处理。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刑事处罚包括哪些
一、刑事处罚包括哪些
1、刑事处包括以下两部分: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处罚种类有几种
刑事处罚种类有几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应当指判决生效之日。所谓羁押,是指在判决以前对犯罪分子的暂时关押,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2)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5)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
我国对于死刑的适用,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6)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7)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重罪。有三种情况: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刑法》分则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8)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附加刑中较重的一种。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9)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即犯罪的外国人。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是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而不是必须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的执行日期,单独判处驱逐出境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
拓展:
刑事处罚包括免刑吗?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而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当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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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刑法罪名及其惩罚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
一、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二、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三、附加刑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受过刑事处罚是指哪些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事处罚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事财产刑包括哪些内容
1、刑事案件涉及财产的内容有两类:一是附加财产刑,包括和没收财产;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当前,我国刑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对具体如何采取措施无明确规定。
2、刑事财产刑执行与民事执行程序中对金钱给付、财产交付等财产执行有着相似之处,执行实践中对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强制执行措施均可参照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的规定,如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均需制作法律文书,使用最多的则是裁定书。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什么叫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好了,关于“刑事处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刑事处罚”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