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速裁和普通程序的区别(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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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速裁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法律分析: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必须认罪认罚。
3、合议庭组成方式:简易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速裁程序只规定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4、庭审方式:简易程序在审理中,不受普通一审程序中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速裁程序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5、对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法定规定:简易程序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法庭。速裁程序未对此做出规定。
6、审查起诉的期限:简易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日。速裁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0天,对可能判处1年-3年有期徒刑,可延长15日。
7、检察院是否提出量刑建议要求:简易程序无硬性规定。速裁程序适用于认罪认罚案件对量刑建议的规定。
8、审理期限:简易程序一般审理期限为20天,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速裁程序审理期限为10日,对可能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法律分析: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必须认罪认罚;
3、合议庭组成方式:简易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速裁程序只规定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4、庭审方式:简易程序在审理中,不受普通一审程序中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速裁程序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5、对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法定规定:简易程序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法庭;速裁程序未对此做出规定;
6、审查起诉的期限:简易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日;速裁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0天,对可能判处1年-3年有期徒刑,可延长15日;
7、检察院是否提出量刑建议要求:简易程序无硬性规定;速裁程序适用于认罪认罚案件对量刑建议的规定;
8、审理期限:简易程序一般审理期限为20天,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速裁程序审理期限为10日,对可能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5日
9、对当庭审判要求:简易程序未要求当庭审判;速裁程序规定应当当庭审判;
10、是否适用于未成年犯罪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但速裁程序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一)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衍生问题:
刑诉法速裁程序审限是几天?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采取速裁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案件受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3)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二、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一、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1、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必须认罪认罚;
(3)合议庭组成方式。简易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速裁程序只规定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4)庭审方式。简易程序在审理中,不受普通一审程序中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速裁程序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5)对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法定规定。简易程序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法庭;速裁程序未对此做出规定;
(6)审查起诉的期限。简易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日;速裁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0天,对可能判处1年-3年有期徒刑,可延长15日;
(7)检察院是否提出量刑建议要求。简易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日;速裁程序人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0天,对可能判处1年-3年有期徒刑,可延长15日;
(8)审理期限。简易程序一般审理期限为20天,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速裁程序审理期限为10日,对可能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5日;
(9)对当庭审判要求。简易程序未要求当庭审判;速裁程序规定应当当庭审判;
(10)是否适用于未成年犯罪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但速裁程序不适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二、简易程序特点是什么
1、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2、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
3、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
4、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得变更为普通程序。
法院速裁程序是什么意思
法院速裁程序是指:
简易的民事案件快审快结。速裁程序,即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由法官独任审判,庭前无需讯问被告人,开庭通知无需提前3日送达。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法院速裁法院开庭的流程是:
1、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按照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由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
2、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长,由庭长将纸质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挂案号录入系统;
3、录入系统后立案窗口将纸质卷宗连同电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议庭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综上所述,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用速裁程序审理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且一般在10日内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区别
法律分析: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以下两点不同,其不同在于:1、速裁程序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为人,而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法院所有符合该程序条件的案件;2、速裁程序要求犯罪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认罚,而简易程序则要求犯罪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的应当当庭宣判。
3、审限不同,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速裁程序
法律主观:
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发现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发现的由检察院侦查。可以是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也可以是相关机构发现。立案侦查后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客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如下法律规定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好了,今天关于“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