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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2023年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析一下“北京交通事故”的优缺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北京市202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2023年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市202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北京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应该坚决走保险什么情况下可以协商私了呢

刮蹭报警后私了走保险的方法如下:

1、被保险人应当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报保险,为了避免麻烦,最好在事故现场报保险。

2、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4、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交通事故护栏撞坏归哪个部门

北京交通事故护栏撞坏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此,北京交通事故护栏撞坏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3年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你好,很高兴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关于202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北京 我有一定的了解,具体如下: ( 1)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2020年度北京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434元、2020年度北京市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8903元,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即日起,北京地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残疾/死亡赔偿金均按照69434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均按照38903元/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最新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一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806420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10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856420元,最高为906420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66740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10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416740元,最高为466740元。

二、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二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725778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9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4.5万—9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770778元,最高为815778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30066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9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4.5万—9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75066元,最高为420066元。

三、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三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645136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8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4万—8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685136元,最高为725136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293392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8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4万—8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33392元,最高为373392元。

四、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四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564494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7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3.5万—7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599494元,最高为634494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256718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7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3.5万—7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291718元,最高为326718元。

五、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五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483852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6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3万—6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513852元,最高为543852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220044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6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3万—6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250044元,最高为280044元。

六、2018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六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403210(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5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2.5万—5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428210元,最高为453210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83370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5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2.5万—5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208370元,最高为233370元。

七、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七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22568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4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2万—4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42568元,最高为362568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46696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4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2万—4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166696元,最高为186696元。

八、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权损害造成八级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241926(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3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1.5万—3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256926元,最高为271926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10022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3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提高通行效率,方便群众,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具体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提高通行效率,方便群众,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第四条 对符合第三条规定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四)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第五条 对不存在第四条所规定的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时,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的。

第六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即行报案的,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按要求迅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第七条 适用第三条规定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记录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八条 当事人驾驶车辆发生仅造成自身车辆及人员受伤,不涉及其他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部责任。

第九条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

(二)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先行的;

(四)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五)车辆遇绿灯亮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六)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七)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八)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九)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十)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先行的;

(十一)进环形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环行或者出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

(十二)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的;

(十三)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十四)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十五)车辆在人行道或者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十六)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十七)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十八)机动车溜车的;

(十九)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十)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二十一)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未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四)机动车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机动车的;

(二十五)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二十六)机动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时超车的;

(二十七)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二十八)机动车在设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二十九)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行人先行的;

(三十)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三十一)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

(三十二)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三十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三十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三十五)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单向行驶道路的;

(三十六)机动车驾驶人开关车门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十七)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非机动车的;

(三十八)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三十九)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时未按规定避让的;

(四十)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均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其中一方还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有下列过错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并均有点列过错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

一方当事人有第九条所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只有前款所列过错行为的,有第九条所列情形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等本规定未列举的行为,且此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参照本规定第九条、十条、十一条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十三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经调解未达成协议以及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处罚。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2005年8月8日《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通告》(2005年第73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是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提高通行效率,方便群众,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的规定。

法律依据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北京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

法律主观:

因 交通事故 导致受害人 十级伤残 的 赔偿标准 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北京市202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2023年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好了,关于“北京交通事故”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北京交通事故”,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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