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1、离婚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可不提供);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1、离婚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可不提供);4...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
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可不提供);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