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目录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民事再审推翻二审把握有多大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我们要探讨的是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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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我们要探讨的是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再审和二审的关系以及它们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在法律体系中,一审是初审,二审是上诉审,而再审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因法定事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通常情况下,如果二审的判决被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适用法律正确,那么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就相对较低。
1. 二审的事实清楚程度
2. 二审的证据确凿程度
3. 二审的适用法律正确性
4. 再审的理由和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是相对复杂的,它取决于多个因素。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概率值。
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法律分析: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概率没法说定。
要看情况的,比如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法院应当再审。
民事再审推翻二审的几率不能确定。
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法定的再审条件,具体情况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
再审案件的改判必须慎重,既要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严肃性,又要准确纠正符合法定改判条件且必须纠正的生效裁判。
再审改判总的原则是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要改,没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处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一般也不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再审推翻二审把握有多大

不能确定。
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法定的再审条件,具体情况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
一【同意再审并非必须改判】
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民诉法》第二百条法定的再审条件,但是否应该改判,则
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
按照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有的完全应该或者可以改判,有的如果适用法律得当,可以维持原判。
二【《民诉法》规定的再审条件】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

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
比如说确实是存在程序违法或者是内容适用法律违法,那么可以推翻原来的判决。
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法定的再审条件,具体情况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
法律分析:再审推翻二审的概率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
比如说确实是存在程序违法或者是内容适用法律违法,那么可以推翻原来的判决。
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法定的再审条件,具体情况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
经二审判决后,如果认为原判决有错误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才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能否成功,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持申诉理由,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成功的可能性极小。
不服二审判决申诉期限一般在6个月内。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
再审案件的改判必须慎重,既要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严肃性,又要准确纠正符合法定改判条件且必须纠正的生效裁判。
再审改判总的原则是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要改,没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处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一般也不改。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