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买安置房要交什么税
安置房买卖目录安置房买卖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买安置房要交什么税安置房如何购买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买卖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拥有...
安置房买卖目录
安置房买卖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拥有产权。如果安置房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并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不同性质,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人的整体补偿,具有对价性,而经济适用房则是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具有保障性。拆迁安置房包括农村房屋安置和城镇房屋安置,而经济适用房则主要针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因此,安置房的买卖合同在认定为有效的前提下,拆迁安置房如果未满五年进行转让,当事人要求五年内过户的,法院不会支持,但五年后可以要求过户。
总的来说,购买安置房需要谨慎,要确保有正规的房产证,并且要注意其是否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买安置房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1 安置房可以买卖。
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也就可以买卖。
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有房产证,也可自由上市。
2 购买安置房需要交契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安置房如何购买

一、安置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二、安置房过户费用有哪些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卖方承担。
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首先,关于“什么是安置房”的问题。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其次,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的问题。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自由买卖,但法律对安置房的买卖也做了相关规定:对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自由买卖。
5年之后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对于“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随时可以自由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