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高速公路追尾怎么处理)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其实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其实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 2、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当事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互换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暂保管,共同前往指定地点协商处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队处理; 4、当事人经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填写《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或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 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5、迅速报警。高速交警大队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交警工作法”电话指导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告标志其实我们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其实我们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其实我们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