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的条件(领养孩需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的条件属于婚姻家庭类普法内容,导读: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更多民事行为能力......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更多领养孩子的条件的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婚姻家庭专题栏目。

领养孩子的条件
关于领养孩子的条件的法律知识,是属于领养/抱养子女,具体详细内容解释如下: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