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公约的内容有哪些(“航行自由”与“《海洋公约》”两套规则哪一种对中国有利?)
国际海洋公约的内容有哪些国际海洋法在联合国第三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订于牙买加蒙特哥湾。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从1973~1982年共举行11次会议...

国际海洋公约的内容有哪些
国际海洋法在联合国第三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订于牙买加蒙特哥湾。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从1973~1982年共举行11次会议。《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签署《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有158个,到1993年12月31日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公约》。中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但尚未批准《公约》《公约》共分为17个部分,计320条,9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公国际海洋法在联合国第三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订于牙买加蒙特哥湾。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从1973~1982年共举行11次会议。《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签署《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有158个,到1993年12月31日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公约》。中国于1982年12约》的用语和范围,第二部分是领海和毗连区,第三部分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第四部分是群岛国,第五部分是专属经济区,第六部分是大陆架,第七部分是公海,第八部分是岛屿制度,第九部分是闭海或半闭海,第十部分是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第十一部分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海底及其底土区域,第十二部分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第十三部分是海洋科学研究,第十四部分是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第十五部分是争端的解决,第十六部分是一般规定,第十七部分是最后条款。
附件一是高度洄游鱼类,附件二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附件三是探矿、勘探和开发的基本原则,附件四是企业部章程,附件五是调解,附件六是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附件七是仲裁,附件八是特别仲裁,附件九是国际组织的参加。
《公约》编纂国际海洋法的习惯规则,规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肯定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确定了沿海国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公约》明确宣布,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区域及其底土以及该区域的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其勘探和开发应为全人类的利益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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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自由”与“《海洋公约》”两套规则哪一种对中国有利?
加入海洋公约并不代表正义,主张航行自由并不代表邪恶。霸权与此并无必然关系。
愿意加入海洋公约的国家,互相之间要遵守公约,不遵守就是违反国际法,没啥好说的。不加入海洋公约的,你拿公约去约束它,那是鸡同鸭讲,非要硬刚就会擦枪走火,最终只能海军实力说话,愿赌服输。
有四十多个国家没加入海洋公约,你不能说这是霸权的体现,因为其中多数国家与大海无缘,是大陆内陆国家。也有在海洋中处于极其重要地位的国家没加入的,比如土耳其伊朗利比亚朝鲜等。
主张航行自由而不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美国自然当受海洋公约约束,但受它主张的“航行自由”另一套国际法约束。你可以把军舰开到美国东西海岸基线以外的三海里公海上,美国无权阻拦。至于它派飞机军舰“伴随”,那也是国际惯例和外交礼仪,不必搞得一惊一乍像是多严重似的,过度敏感是自卑的表现。
有四十多个国家没加入海洋公约,你不能说这是霸权的体现,因为其中多数国家与大海无缘,是大陆内陆国家。也有在海洋中处于极其重要地位的国家没加入的,比如土耳其和伊朗利比亚朝鲜委内瑞拉等。
那么,美国是否就完全不尊重海洋公约呢?也不是。尽管美国有世界第一海军,也不会擅自进入公约国12海里内的。中国海军也不会擅自开进美国海岸基线12海里以内,以“3海里”为由主张航行自由。因为要么你主张12海里要么主张3海里,你不能双标不是?
其实航行自由与海洋公约只是两套海洋规则而已,各有利弊,谈不上哪个正义哪个邪恶。
由此看来,航行自由与海洋公约岂不是就会发生矛盾冲突?是的,没错。美国主张的3海里就与中国的12海里在台海之间有冲突了。美国认为台海之间有足够宽阔的国际水域(公海)可供自由航行,美国军舰通行在其规则之内。中国认为从大陆海岸基线算起,内水+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整个台湾海峡就是中国主权的内海,都还不说从台湾那边算起。
这么说吧,冲突最少的是主张自由航行的,因为公海(国际水域)最大最多,地球上70%以上面积是海洋,航行自由的主张给全人类留出了尽可能多的公海供你自由航行飞行。
其次是主张海洋公约的,大幅缩减了全人类公海,导致有海洋的比邻国家间的主权争议。比如中国就与日本、朝鲜、韩国、印尼、菲律宾、越南均有海洋主权冲突。有的国家利用海洋公约的空子,在本来属于公海的地方“扩岛”“变礁为岛”“人工造岛”以扩张自己国家海洋主权,把公海搞得支离破碎也是有的。我说的是越南在南海搞的小动作,引发公愤。
再其次是“双标”的,对自己有利则任意选择12海里或3海里,没个原则和准头,算是国际秩序的破坏者。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是大智慧、大棋。
究竟是航行自由还是海洋公约哪一套规则对中国更加有利呢?话分两头说:
当中国还是海洋弱国的时候(造船、航运、海军实力不济),海洋公约对于维护国家主权比较有利。
当中国是海洋强国的时候,比如现在是造船世界第一、海军第二强国、航运名列世界前茅,航行自由对中国更加有利。
所以,不要看见“航行自由”就跳脚大骂,就一律往自己头上揽、觉得被霸权欺侮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可以试想一下:从渤海黄海到东海南海,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台湾地区印尼菲律宾马来亚新加坡泰国越南这些国家构成完整的从海洋上包围中国的第一岛链,如果他们都星罗棋布地在海上大建自己的人工岛,中国从哪出海?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中国会成为世界第一海洋大国强国,也相信中国不远的将来会成为航行自由的最强大维护者,与美国一争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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