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廉租房怎么申请(有没有青岛户口都可以申请公租房,这项补贴可别错过了!)
一、胶南廉租房如何申请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3、经市、县(区)、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

一、胶南廉租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市、县(区)、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二、胶南廉租房办理的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合以上介绍,在胶南,廉租房必须提出书面的申请,请大家注意,申请廉租房要提供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对廉租房是否申请成功是很关键的,所以请认真准备材料。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蓝箭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胶南廉租房怎么申请拓展阅读

有没有青岛户口都可以申请公租房,这项补贴可别错过了!
近日,又有好消息自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来。从2019年4月1日开始,青岛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收入条件由现在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10元(含)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含)。申请标准放宽之后,将会有更多的家庭享受到这一政府补贴。
其实还有很多人对青岛公租房的问题比较关注,在青岛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毕竟相比现在市场价下的商品房租赁价格,公租房的价格优势实在是太明显了!
青岛保障房申请需要满足条件呢?我们要分别来讨论。
青岛市区户籍家庭:
属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范围内申请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满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1年以上
2.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没有租赁公租房的记录。
注:城阳区、黄岛区和高新区等区域房源数量较多,但需求数量较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应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新就业职工: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保障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不同于廉租房只针对本市户籍人群,公租房不再对户口做出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这项补贴可别再错过了!
青岛积分落户相关信息阅读:http://www.guanhca.cn/gongsixinwen/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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