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需要哪些条件(淄博:即日起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可网上办理)
一、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条件1.异地转移(转入)的,职工劳动关系迁入我市的,在其他市区有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在我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办理转入手续2.异地...

一、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条件
1.异地转移(转入)的,
职工劳动关系迁入我市的,在其他市区有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在我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办理转入手续
2.异地转移(转出)
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与异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向异地管理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二、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业务系统与平台直连的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信息从中心业务系统发送到平台进行传递。业务系统暂不与平台直连的中心,通过平台网页客户端,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将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发送至平台进行传递。
以前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淄博办理公积金转移的两点内容了,从第一点的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淄博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条件主要就是劳动关系的转移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蓝箭律师网提的供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随时欢迎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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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即日起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可网上办理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24日讯 (记者 徐子喻 ) 6月24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即日起,网上服务厅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可线上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
2.办理该业务前,请与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精确的原单位名称和原个人账号,否则无法正常转入。
二、办理流程
1.办事职工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fgjj.zibo.gov.cn/),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输入身份证号码加支付宝扫码登录,或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密码登录。密码获取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的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
3.依次选择“业务办理”—“外市转入”,点击“申请”,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然后阅读并同意相关声明,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图片(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4.点击“提交”,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提交该笔业务。
5.在“外市转入”页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办理进度。
三、有关说明
职工成功提交异地转入业务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异地转入网上申请信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待对方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账至淄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如遇其他问题,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值班电话或12329服务热线咨询。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异地转入操作手册
1. 登录网厅,点击“外市转入”。
3. 点击“放大镜”图标,查找并选择转出中心。
4. 选择相应的中心,点击【选择】。
5. 填写“原单位名称”与“原个人账号”(请与转出中心确认精确的原单位名称与原个人账号,否则无法正常转入),并点击保存。
6. 阅读并同意相关声明。
7. 选择相应数据,点击【收件扫描】,进行上传收件。
8. 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人脸认证识别,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提交。
办理完成后,可在该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该笔业务的办理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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