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海口男子强奸12岁女孩辩称不知是幼女 被判刑7年)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某连同当地房管局职员冯某带6名女学生开房,使6名幼女遭受性侵。一、案情介绍2013年5月8日下午,海南万...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某连同当地房管局职员冯某带6名女学生开房,使6名幼女遭受性侵。一...更多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海口男子强奸12岁女孩辩称不知是幼女 被判刑7年)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

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某连同当地房管局职员冯某带6名女学生开房,使6名幼女遭受性侵。

一、案情介绍

2013年5月8日下午,海南万宁6名小学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连夜四处寻找无果。第二天晚上11点,4名女生在海口被找到,直到第三天上午10点,另外2名女生才在万宁长丰镇马坡大洲岛度假村被找到。在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处还出现青肿。经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经相关调查,引起这起失踪的原因竟然是是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某连同当地房管局职员冯某带6名女学生开房,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二、强奸罪的概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三、强奸罪的处罚幅度

1、强奸罪在一般情形下,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奸罪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强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女性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女性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女性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女性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的目的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然人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抢劫未满14周岁的幼女时,无论加害人主观是是否知道其为幼女或者发生关系是得到幼女同意的情况都将作为强奸幼女处理。)

小结:海南万宁6位小女孩的遭遇令人心痛,她们还有很多路要走。而此次遭遇的性侵犯事件将会带给她们一生的伤痛。让我们祝福她们,并希望法院能严格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有效的判决。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拓展阅读

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海口男子强奸12岁女孩辩称不知是幼女 被判刑7年)

海口男子强奸12岁女孩辩称不知是幼女 被判刑7年

强奸女孩辩称不知是幼女

QQ账号信息及女孩陈述揭穿谎言,男子被判7年

南国都市报8月27日讯(记者何慧蓉)一男子通过QQ认识了一个刚小学毕业的女孩,他两次将女孩带到其宿舍,在第二次将女孩强奸。海口龙华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年。

2013年10月期间,父母发现刚上初中的小溪(化名)有点异常,便追问小溪怎么了。在父母的再三询问下,小溪终于告诉父母,她与一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女儿还不到14岁,小溪的父母对此气愤不已,陪着小溪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当日,公安机关将涉嫌强奸小溪的男子林某某抓获。

林某某与一名亲戚租住在海口。2013年8月,林某某通过QQ认识了小溪。聊天中,小溪告诉林某某自己的真实名字,并告诉林某某自己小学刚毕业,才满12岁,马上要上初中。林某某在小溪的QQ资料上备注了她的真实名字。2013年8月下旬的一天,林某某与小溪见面后,将小溪带到自己宿舍,欲与小溪发生性关系,遭到小溪拒绝。同年9月的一天,不死心的林某某再次将小溪约到自己的宿舍,在宿舍内与小溪发生了性关系。

被指控强奸幼女时,林某某辩称并不知道小溪只有12岁,因为小溪身材高挑,有1米7左右,看起来有十七八岁。林某某还称,小溪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溪的QQ资料上载明小溪的账号使用人性别为女,12岁,学历为初中。

法院认为,林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从小溪的QQ账号信息及小溪的陈述可得知林某某是明知小溪不满14周岁的,至于林某某的辩驳,该院未予采信。据此,海口龙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7年。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幼女性侵案件——强奸罪是怎么回事(海口男子强奸12岁女孩辩称不知是幼女 被判刑7年)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