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界定?法治公益学堂来解答)
1、事故责任认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

1、事故责任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该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拓展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界定?法治公益学堂来解答
机动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出行工具,方便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想必很多车主都有同样的担心:好心借车给朋友开、好意让同事搭个“顺风车”、亲戚未经同意开走了我的车等,却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我用不用担责呢?
▲法治公益学堂讲座现场
2021年11月13日,针对广大车主以上痛点,北海市法学会在市图书馆举办了一场法治公益学堂讲座。本场讲座以《如何界定交通事故责任》为主题,特邀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的郭凤律师为听众释法明理、答疑解惑。
▲法治公益学堂讲座现场
讲座中,郭律师结合真实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解读民法典中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阐明安全合法行车以及购买车险的重要性,手把手带领听众学会有效防范日常用车法律风险、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学会正确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赔偿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间,大家听得津津有味并积极与授课老师互动问答,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讲座结束后仍不愿离去,纷纷与老师分享自己的听课心得,并表示本次讲座内容贴合实际生活,讲解清晰到位,让大家受益匪浅,希望今后能再多举办一些贴近生活、为民利民的公益法治讲座。
通讯员:刘思滢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界定?法治公益学堂来解答)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