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系”医院对女子做刮宫手术未告知其已怀孕,被误诊怎么维权(那个姑娘一口咬定就是上家医院给她刮宫后导致她至今不孕的!)
【事件经过】4月23日,马-女士因子宫零星出血到北京玛丽妇婴医院就诊,医生初诊其为子宫内膜增生,怀疑有癌变可能,需要做刮宫手术进一步诊断。4月25日,她再次来到...

【事件经过】
4月23日,马-女士因子宫零星出血到北京玛丽妇婴医院就诊,医生初诊其为子宫内膜增生,怀疑有癌变可能,需要做刮宫手术进一步诊断。4月25日,她再次来到医院,并做了一系列术前检查。当天中午11点左右,医生助理告知其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可以进行手术。手术为全麻,进行约半小时,花费近4000元。术后,她被推入房间休息,医生跑来说,她可能怀孕,要补做一项血液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已经怀孕1到2周,且并无癌变。
马-女士说,对于检查结果,医生推说宫外孕可能性较大,本身需要做刮宫手术进行诊断。几天后,她再次到医院,要求院方出具术前检查报告,发现其术前尿检结果已为阳性,即怀孕。
据北京玛丽妇婴医院尿液检查报告单显示,其尿HCG结果呈阳性,报告时间为4月25日8点56分,即术前。另据该院血液检查报告单显示,其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结果441.810,为怀孕1到2周,报告时间为4月25日12点12分。而在该院诊断性刮宫知情通知书上,术前诊断为“内膜增生”,手术适应症为“除外内膜病变”,该通知书并未体现马-女士怀孕。
医生:术前有事因而未告知
5月5日,马-女士再次来到医院。孙*达对马-女士及家属表示,马-女士主诉近期月经不调,B超发现其内膜厚约2.5厘米,诊断子宫内膜增生。为除外内膜病变,且为止血,建议刮宫。之所以术前尿HCG阳性仍要刮宫,是因为其宫内未见孕囊,且一直阴道出血,极有可能是宫外孕,需要刮宫进行确诊,“即便是宫内孕,也不会健康。”同时,术后病理分析结果也支持,马-女士宫内孕的依据可以排除。
至于术前为何只查尿HCG不查血HCG,是因为无论血HCG是否显示怀孕,上述理由都足以支持刮宫的决定。“血HCG要等两小时才能出结果,既然不是宫内孕,如果是宫外孕会耽误病人治疗。”
马-女士认为,术前检查并无法百分之百确定其为宫外孕。即便确定是宫外孕,医生也有义务告知自己,让自己来选择是否手术或进一步诊断治疗。
孙*达对其表示,马-女士术前,自己正在进行另一台手术,没办法告知其怀孕一事。她只是遵照诊断结果,如常进行了手术。
对此,该院总经理助理韩女士称,医生在此次诊疗流程中可能存在疏忽。对于如何处理此次事件,院方还要做进一步商讨。
【法律解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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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姑娘一口咬定就是上家医院给她刮宫后导致她至今不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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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妇科医生,在门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病人,和不同的病人打交道,我目前遵循的是我们妇产科的大家——协和医院郎景和院士的教导:始终把临床实践放在第一位,把对病人的关爱放在第一位。医生给病人开出的第一张处方是关爱。
2014年8月29日,我的门诊室走进了一位年轻女病人,病人体形单薄消瘦,神情忧郁,请她坐下,接过她的病历本,我便依旧一边问她的病史,一边给她写门诊病历。
“医生,我今年28岁了,去年怀孕1次,是在本市的一家医院看的可是她们给我误诊了,我不再相信她们医院了,以后也不去那里看病了。”病人伤心地说。
看着病人已经对那家医院心存芥蒂,我打算仔细询问一下她上次就诊的情况,于是我耐心的询问:“你可以把上次在那里的诊治经过给我大致描述一下吗?怎麽就认定人家误诊了呢?”
“去年8月,我在那里诊断早孕,可是一周后因为阴道出血去那里做超声宫腔内无胎囊,附件区却有个包块,那里的医生考虑宫外孕,就建议我入院,住院后,病房的医生也考虑宫外孕,先给我做的诊刮,可是却刮出了不新鲜的绒毛,这就不是宫外孕了,她们就是误诊了。”感觉到我的耐心,病人也认真的给我叙述了当时的诊疗过程。
听到她的描述,上家医院并没有出现误诊,我的心也舒了口气,开始给她仔细讲解:“异位妊娠即我们俗称的宫外孕是妇科的急腹症之一,发病率约为1%,是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其症状为停经、腹痛、阴道出血,如妊娠流产或者破裂,可出现腹腔内出血,严重者会休克,甚至死亡。所以那里的门诊医生考虑你是宫外孕,而收你住院的处理是正确的。”
“可是我并不是宫外孕,她们把我收入院就不对了。”病人生气的说。
“宫外孕的早期没有出现明显的腹痛、面色苍白、血压下降等表现,而只有停经史和阴道出血,和早孕的先兆流产不好鉴别,同时如果超声提示声宫腔内无胎囊,附件区却有个包块,此时的诊断还是宫外孕的可能性最大。”我继续耐心的解释。
“可是结果还是宫内孕。”病人说。
“住院后,医生给你首先做了诊刮术,而不是直接做了腹腔镜探查术,说明医生的处理是谨慎的,她们首先通过诊刮术进一步确定了诊断,如当时刮出了不新鲜的绒毛,而得到了宫内孕流产的诊断。所以她们并没有误诊,最初的诊断是通过你的病史、查体和辅助检查做的初步诊断,而最终的结果是手术后的结果或者病理结果,是诊断的金标准,明白了吧?医生做了最初的诊断后并没有给你直接做宫外孕的手术,而是又做了创伤相对很小的求证的刮宫术,这就说明了那里的医生对你的疾病的重视和诊断及治疗的慎重。”
听到我的解答,病人的脸上现出了笑容,她抓住了我的手,开心的说:“谢谢你,付医生。因为我一直怀疑她们误诊,这一年来,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也是郁郁寡欢的,也没怀上孕,现在还怀疑她们给我把手术做坏了,过来想查查是不是不孕了。现在心结打开了,听您一说,我感觉那个医院的医术也不差,可是当时她们为什么不给我讲清楚呢?让我难受了这麽久?”
“当时你情绪波动,心里已经存了人家误诊你的印象,估计人家医生怎么耐心给你解答你也听不进去。现在你跟我诉说,我只是就事论事给你分析,你自然相信我了,矛盾也就没有了吧?”我笑着说。
“付医生,你说的有道理。我的心情现在无比舒畅,你给我做个孕前检查吧!你们医生都这麽负责任,我相信我也一定能怀上孕。”病人展开笑颜的脸无比亲切。
现今的医学模式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要求医生要将科学与人文交融。一名合格的医生应该具备完备的医学知识、优秀的思维品质、有效地工作方法、和谐的相互关系、健康的身心状态。而这一切最初的体现应该是我们给病人首先展现的关爱,关爱赢得病人的信任,信任可以让病人的身心得到放松,也可以让我们放心的对她们实施诊疗。
我们大多数医生毕业之初,由于经验欠缺,而不敢向病人做太多的解释,等到自己经验日渐丰富,因为门诊的病人繁多,又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病人沟通,医患关系矛盾日益深重和医患之间沟通欠缺有很大的关系。如上述这个病人,因为一直认为上家医院误诊而郁郁寡欢,再次来到我院诊治,势必开始对我也是心存顾虑,如果我没有耐心听她解释,并帮她消除误会,只是简单的给她做检查,病人势必对我们医院也会失去信心。让病人失去信心很容易,一句冷淡的话,一个漠然的眼神,几句打发的话,重拾起病人对医生的信心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在有限的时间里,多给病人几分钟让她倾诉自己的烦恼和痛苦,帮她仔细分析病情,为她量身打造最适合她的治疗方案等等。
正如郎景和院士讲课提到的:在医患关系中,我们的一启齿、一举手、一投足都应当表达我们对病人的关爱与负责,不仅仅注重疾病过程,更应该考虑病人的渴求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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