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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公打错钱了怎么办(企业财会人员,当心这些“套路”)

公对公打错钱了怎么办正规的流程应该是错打钱的公司出一个情况说明,写清楚情况,盖公章以后给错收前的公司,错收钱的公司将货款原路返回,如果他们一定要收据,也是错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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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公打错钱了怎么办(企业财会人员,当心这些“套路”)

公对公打错钱了怎么办

正规的流程应该是错打钱的公司出一个情况说明,写清楚情况,盖公章以后给错收前的公司,错收钱的公司将货款原路返回,如果他们一定要收据,也是错打款的公司开一张收据,证明他们收到退款了,当然这不是必须的,但是你总归是求着人家退款,放低点姿态配合配合没什么坏处。然后再重新汇钱给你,如果不归还就属于不当得利,可以报警。

1.如果是本地区同一个银行转账的,银行在复核转出时直接就会发现户名与账号对不上,不能转出。

2.如果是跨行跨区转账或电汇的,款子可能能够转出到达收款方的开户行,不过收款方进不了账,需要付款行发更正函到收款行或者退款重汇。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以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了受损者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较受损者损失小,受益人也只于受益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上为恶意的,受损者得请求损害赔偿。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现存利益不以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原形为限,原形虽发生变化,但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现存利益。凡受益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尚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现存利益:

(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的其他利益,如法定孳息。但通说认为,受益者受领的孳息或使用利益,在某些情形下,无全部返还义务,如经受益者特殊经营能力而获取巨大收益时,只须返还通常人一般可收取的平均利益。

(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而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

(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如甲无合法原因取得乙的房屋,致使乙受有损失,甲嗣后又将该房屋卖给丙而获得交换价金也为现有利益。不过此时,如果因为甲的非凡的交易能力,使该房屋的交易价格远远高于一般市场交易价格,通说认为甲只需按房屋的一般市场价格对乙返还其不当得利。

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这些费用以为取得或保管、增加利益的必要、有益费用为限。因受领标的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受领人的损害也可类推适用这一规则。

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

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为取得、保存增加该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权利人主张偿还,或从返还额中扣除;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只能在现存的增加额限度内要求返还,或予以扣除。

恶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还受损者利益,仍不足以弥补受损者损失时,恶意受益人应承担赔偿义务。此项赔偿义务为一种特别赔偿义务,不以受益人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依据该解释,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范围仅限于原物及孳息,其他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为: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如受领人为恶意受领人时,由于其返还义务并不因受领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无须负返还义务,但受领人无资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须负返还之责。

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关系

在乙方侵占他人的财物,或者一方基于无效行为给付他人财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时,成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同时因一方取得他人财物的占有,占有也是一种利益。在此情形下,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竞合。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债的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为物上请求权,所有,权利人应首先适用物上请求权的规定。但也不排除权利人得依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发生竞合。例如,侵害人因侵权行为而从中受有利益时,该受利益即是无合法根据下的不当利益,于此情形下即可成立不当得利。在发生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当事人得选择行使何种请求权。

(三)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发生竞合。例如,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发生履行不能时,即可发生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若一方并未向对方履行义务,对方未受利益,就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另外,在一方给付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仅发生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公对公打错钱了,应该跟对方公司说明情况,盖公章以后给错收前的公司,错收钱的公司将货款原路返回,如果公司不还钱,可以报警说的,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公对公打错钱了怎么办拓展阅读

公对公打错钱了怎么办(企业财会人员,当心这些“套路”)

企业财会人员,当心这些“套路”

为进一步增强反诈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我市企业财会人员的反电诈意识,有效遏制针对企业财会人员的电信诈骗案件的发案情况,减少我市企业因电信诈骗蒙受财产损失风险,近日,我市公安局组织我市部分企业财会人员,开展面对面反诈宣讲会。

宣讲会上,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宣讲团的专业民警结合真实案例,用生动的语言向参会人员详细讲解了专门针对企业财会人员的常见诈骗类型,剖析诈骗手法,传授识诈技能,提醒财会人员注意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参会人员热情高涨,纷纷表示收获良多。

此次宣讲活动的顺利举办,增强了参会的企业财会人员防电诈范意识,辨别、预防、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也得到提升,同时为日后我市局反诈中心更广泛开展反诈宣讲活动打牢基础。

深度剖析针对企业财会人员类电信诈骗:

典型案例

史先生是我市某公司会计员,2021年3月工作期间用公司座机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负责其公司账户的某银行工作人员,由于银行系统升级需要史先生上交一些公司材料,并添加史先生的QQ详谈此事,之后对方将史先生拉入一个QQ工作群,QQ群里还有公司经理和其他领导,在群里沟通完上交材料的事后,该银行工作人员就退群了。几天后公司经理在群中称要借款给其他公司,要求史先生将公司账户上的钱转给指定账户,史先生表示借款的话需要走手续,但经理表示此事非常紧急,让史先生先转账,借款合同后补,于是史先生就按照经理的指示将钱转给了一个对公账户上,之后经理以同样的理由让史先生再次转账,史先生察觉异常打电话给公司领导,领导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手法剖析

此案中诈骗分子将目标瞄准企业财会人员,仿冒或盗用公司领导或老板QQ账号,通过各种途径将公司财务拉入到组建的QQ群中,并通过在工作群“互相呼应”,以“处理事务”等获得财务人员信任,着手实施诈骗时,“领导”在QQ群里发送“合同订单”或“转账记录”等打消财会人员疑虑,最后以出差在外、开会不方便接电话但又因洽谈项目急需转账为由,要求财务向指定账户汇款,从而完成诈骗。

财务人员易受骗心理

1.侥幸心理

以前没有被骗过,感觉这个事情离自己很远,压根不重视,导致警察的宣传根本不去听、不关注。

2.验证心理

骗子会根据老板经常做的事去骗受害人,当受害人真的听说老板去开会了,心理上觉得对方说的话得到了验证,的确属实,也就忽略了其真实性,进而按照骗子的指示去操作。

3.胆怯心理

骗子往往冒充公司老板、领导、合作公司财务的身份的人,并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催促受害人,利用受害人服从权威、害怕权威的心理进行诈骗。

诈骗套路

套路一:将财会人员拉入QQ群诈骗

第一步、诈骗分子首先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些企业办公电话和公司老板电话,然后冒充老板给人事主管发短信,声称自己手机号码更改,并要求人事主管将公司通讯录发给他,从而掌握到公司财会人员的联系方式,进而冒充老板对财会人员实施精准诈骗。

第二步、以其他公司财会人员汇款账户打错、银行系统升级、工作人员接受材料为由将财会人员拉入QQ群聊中,通过这些方式取得财会人员信任。

第三步、取得信任后领导在QQ群中以向给别公司借款、合同出现问题、退还项目款项等理由要求财会人员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从而完成诈骗。

套路二:盗取、冒充领导工作账号诈骗

第一步:盗取工作号。骗子混入财务人员的QQ群、微信群,通过发送木马软件盗窃群中人员的账号、邮箱、密码等重要信息。

第二步:潜入工作群。盗取账号后诈骗分子会借机潜伏在单位、公司内部工作群里偷看聊天记录,了解、熟悉公司的人员组织架构和业务工作流程。

第三步:实施精准诈骗。诈骗分子将自己的账号改为与公司老板或领导相同的头像和昵称,冒充公司老板、负责人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利用受害人因为敬畏而不敢跟领导核实信息实施诈骗。

套路三:相似邮箱诈骗

1、诈骗分子冒充交易公司发送邮件,仿造与交易公司相似的邮箱地址向财务人员发送邮件,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不同之处。

2、提供新收款银行账户,同时提供带有法人签字的变更收款账户声明,签名等信息一应俱全。

3、财会人员向其新提供的账户进行转账,诈骗完成。

公安防骗提醒

1.企业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务必要保护好公司与个人有关的账户与密码等信息,同时要保护好个人基本信息、网络社交信息以及相关的账号、密码、验证码。

2.如突然有人将财会人员拉进新的的微信群、QQ群,务必要提高警惕,尽可能找到公司同事、领导当面进行核实。

3.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如涉及到转账汇款,特别是大额转账、实时到账,务必要跟老板当面或者拨打电话来进一步确认。

记者: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

来源: 大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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