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遭遇强拆怎么办(买的房屋是“违建”,结果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一、违章建筑遭遇强拆怎么办1、违法建筑未经法定程序直接被拆除时、当事人不服拆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一、违章建筑遭遇强拆怎么办
1、违法建筑未经法定程序直接被拆除时、当事人不服拆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违章建筑遭遇强拆的,只要是非法强拆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要求进行赔偿。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蓝箭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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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屋是“违建”,结果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买的房屋是“违建”,结果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小张购买了某公司开发建设的某一小区的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房屋的产权证明还在办理中,所以该小区的居民目前都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结果某天,小张所在小区的房子突然被强拆了。小区的居民了解到,在两个月以前行政机关曾经向该公司下达过违建处罚决定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但是小区里的居民们并不知情。小张和其他居民都不知所措,于是选择咨询律师寻求帮助。今天,浩硕律师就来解决大家的疑惑:如果买到的房子属于“违建”,被强拆以后还能维权不?
显然,该公司将房屋出卖后,作为承销商,其对于这些已经卖出的房屋不享有任何权益,其仅对于尚未卖出的房屋享有权益。因此,行政机关下达通知书的告知对象不够全面,不能仅告知该公司,而应当同时通知小区里的居民。因此,该建筑虽然属于违章建筑,但是行政机关在启动强拆的法定程序中,强拆决定作出和告知的对象均有遗漏,因此该强拆程序是不合法的。
我们应当注意,小张和其他居民虽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但他们已经居住多年,已经属于其购买的房屋事实上的权利人,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的强拆实际上影响的是购买房屋并居住的小张以及其他居民,他们属于房屋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小张和其他居民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对按照强拆的法定程序实施强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实际上违反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比例原则。整个小区都属于违章建筑的范畴,整个小区居民众多、规划完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使这部分违章建筑符合法定的条件,则可以不必强拆。行政机关直接一拆了事,明显违反了比例原则的内涵。
律师在此提醒您,如果您遭遇了类似的强拆案件,可以向专人士寻求帮助,有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