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是指什么呢(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生育津贴有多少?)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的款项。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的款项。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是由参加统筹的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因此,预见性强,风险不大。生育保险基金以收支基本平衡为目标,一般不留有大量结余。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测算过程中,以当地职工计划生育指标数、工资标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为参考依据,估算生育保险基金的筹资比例,统筹规划该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运作流程。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同级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我国目前的生育保险现状是什么?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建国以来延续下来的旧制度,主要措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医疗费。
法律依据是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9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1998]2号),对生育待遇作了进一步说明。其中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目前该办法主要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范围内实施。
第二种办法是从1988年以后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实行的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法律依据是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截止到2000年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为3000万人。这种办法主要在城镇企业中实施。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蓝箭律师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生育保险基金是指什么呢拓展阅读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生育津贴有多少?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保险待遇的种类及标准
1、生育保险待遇种类:
(1)产前检查费用
(2)生育医疗费、
(3)计生手术医疗费.、
(4)生育津贴。
2、产前检查费用标准
(1)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
(2)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3、生育医疗费标准
(1)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2)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3)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
(4)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5)参保职工在异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正常分娩2000元/例,难产2800元/例,剖宫产4300元/例,剖宫产同时做其他相关妇科手术5000元/例。实际医疗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
4、计生手术医疗费
(1)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元/例;
(2)输精管结扎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
(3)输卵管结扎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400元/例;
(4)输精(卵)管复通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800元/例;
(5)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例(特殊情况除外);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80元/例;
(6)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例;
(7)引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
(8)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5、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1)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生育医疗费规定标准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80%,在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85%。
(3)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6、停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的报销
缴费年限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缴费年限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上述标准支付。
7、缴费男职工无工作单位配偶生育费用的报销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上述规定标准的50%。
8、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5)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享受待遇的时间及条件
1、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女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支,待生育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再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生育前住院申报
(2)在定点医院生育并直补报销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男职工配偶以及在异地生育的职工需要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
(3)通过微信上传数据
(4)现场验证信息——数据上传成功的次月,由单位专管员(或停保女职工委托人)携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办理。
(四)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3)治疗生育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4)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
(5)治疗不孕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6)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7)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8)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9)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保险基金是指什么呢(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生育津贴有多少?)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