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最长是多久?40年、50年、还是70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规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规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大利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以下五类情形,可协议出让:
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协议出让必须公示,发生价格争议可提请裁决
针对此前协议出让公开程度不够,《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提出今后所有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终止。此外,协议出让结果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营性基础设施将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油田等矿业开采用地也将逐步有偿使用,这些用地均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在协议出让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出让价格争议。如意向用地者认为出让方提出的出让价格明显高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可提请出让方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出让价格争议裁决。
中低价位商品房条件写入土地出让文件,违约将追究责任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规范》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将已经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条件写入地方土地出让文件,并向社会发布出让公告,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土地公开出让。
此外,公示的套型建筑限制、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销售对象条件、销售价格限制等内容应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受让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从而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有条件地方将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参与招拍挂可提前申请
《规范》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某个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在我国法律上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是有期限的,其专业性也较强,因此在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须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如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过程中起了什么纠纷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蓝箭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拓展阅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最长是多久?40年、50年、还是70年?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 四、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下列情况实行长期租赁。一定要注意,实行长期租赁,对短租、短期租赁有修缮土地的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一般不超过五年。需要进行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长期租赁应适用长期租赁。具体租赁由双方约定,在最长期限内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同类土地用途的最高年限。
所以,对于土地的出让是不是已经不再适用《合同法》的那个规定了?是不是不再适用了?我们接着往下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关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转让暂行条例》里明确规定,关于住宅的最长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的最长使用年限是50年,科教文卫等是50年,商业用地、娱乐用地是40年,综合用地或其他是50年。
结合上面的法律规定,是不是有明确了出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这些年限,也就是说住宅的最长不得超过70年。一般咱们接触的可能比较多的是工业用地,一般不得超过50年。科教文卫用途不超过50年,包括体育用途的。
我们楹庭律师之前曾经办理过某案例,涉案的土地是做体育用途的,租赁年限也是50年,还有商业旅游、娱乐的不得超过40年,综合的不得超过50年。那在这里是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如果土地租赁的话,是完全可以按照这些来走的。
另外,关于相关部门在2004年就作出过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流转,很多新的《土地管理法》之前的很多租赁都是按流转进行,流转的年限一般不超过土地原使用权人所承包的期限,是不是也不局限于20年?是不是承包的年限一般也不局限于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农村改革创新的大力推进和农村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一)着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6、妥善处理好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的案件,促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形成。要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依法确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利。在审理涉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纠纷案件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又要处理好法律、行政法规与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之间的关系。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完善配套情况,不能因审判工作影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规范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推动农村改革司法保障的规定,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确认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的平等权利。
律师也是分专业的,很多律师就只做刑事诉讼,不做民事和行政,很多律师就只做民事或者只做融资,只做上市类案件等等。楹庭就是主做政企纠纷类包括征收、招商引资合作当中的一些行政协议的纠纷的,包括关停引起的一些纠纷。如果企业主遇到此类的纠纷,要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制定维权方案,因为每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最长是多久?40年、50年、还是70年?)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