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工伤(交通事故伤残和工伤伤残一样吗?工伤认定的范围)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6款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步骤方法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在30日内不能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工伤申请只能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还可以由受害人本人、受害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起工伤申请
申请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者本人还是近亲属中的任何主体提起申请,都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如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事故受害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此时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与医疗相关的诊断证明材料。
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工伤的事实和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认为其事故伤害应当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认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申请处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资料。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与普通工伤事故认定流程没有分别,都需要当事人或者单位进行工伤鉴定的申请,并且提供事故的有关材料,以进行对应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拓展阅读

交通事故伤残和工伤伤残一样吗?工伤认定的范围
一、交通事故伤残和工伤伤残一样吗?
交通事故伤残和工伤伤残是不一样的,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
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详尽。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1、工伤认定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经过工伤机构的认定确认是工伤,评残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工伤伤残的参考依据来处理,相应的待遇也应该先由公司和工程保险机构来承担。况且,交通事故的评残机构和工伤事故的评残机构也根本就不一样,受害者要结合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选择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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