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责任的限额是多少(行中说法——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赔偿范围)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9.19生效)
(四)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五)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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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责任的限额是多少拓展阅读

行中说法——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赔偿范围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问: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两车相撞肇事车辆方负事故全责,但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现在朋友的医疗费已经花了2万多元,现在仍在医院住院治疗。我想了解一下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答: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明确了交强险有责限额总赔偿额为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限额总赔偿额为199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元。
司法实践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般包括: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等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般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般包括车辆损失,衣物损失等财物损失项目。交强险的三个赔偿项目是限额赔偿,不能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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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