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必须要婚检吗(不婚检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一、领结婚证需要婚检吗?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

一、领结婚证需要婚检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民法典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
二是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二、婚检项目:
1、肝功能(两对半)各型肝炎、肝脏损伤诊断。如果母亲是病毒性肝炎患者,没有及时发现,怀孕后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早产,甚至新生儿死亡。肝炎病毒还可垂直传播给孩子。
2、血常规(血型)及早发现贫血等血液体统疾病,因为如果母亲贫血,不仅会出现产后出血、产褥感染等并发症,还会殃及宝宝,给宝宝带来一系列影响,例如易感染、抵抗力下降、生长发育落后等。
3、尿常规有助于肾脏疾患早期的诊断。十个月的孕期对于母亲的肾脏系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身体的代谢增加,会使肾脏的负担加重。
4、粪常规消化系统疾病、寄生虫感染诊断,例如弓形虫感染,如果不及早发现,会造成流产、胎儿畸形等严重后果。
5、妇科内分泌全套月经不调等卵巢疾病诊断,例如患卵巢肿瘤的女性,即使肿瘤为良性,怀孕后常常也会因为子宫的增大,影响了对肿瘤的观察,甚至导致流产、早产等危险。
6、白带常规筛查滴虫、霉菌、细菌的感染,如果患有性传播疾病,最好是先彻底治疗,然后再怀孕。否则会引起流产、早产、胎膜早破等危险。
7、胸部透视/摄片结核病等肺部疾病诊断。患有结核的女性怀孕后,会使治疗用药受到限制,使治疗受到影响。而且,活动性的结核常会因为产后的劳累而加重病情,并有传染给孩子的危险。
8、染色体检测及早发现克*征、特纳氏综合症等遗传疾病、不育症。
9、全身体格检查全身检查及生育能力评估。
婚检在某种程度上做为优生优育的第一道保障,应该认真对待而不是放弃。婚检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为了以后家庭的幸福和宝宝的健康,请带上你的爱人去医院做个婚检。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结婚登记必须要婚检吗拓展阅读

不婚检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不婚检是能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手续是: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网友咨询:
不婚检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包婷婷律师解答:
不婚检可以领结婚证。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登记结婚前必须进行婚检。
婚检即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及生殖检查。自2003年新版《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婚检变成一种自愿行为。
婚检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先天遗传病、重型精神病、内科系统疾病、生殖系统疾病这五大类。婚检发现的疾病与婚育相关,如重大疾病、不孕不育、家族遗传病等。这不但关系到准备结婚的双方,更关系到婚后双方后代。
婚检可以及时发现男女双方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并利用婚前时机及早进行干预,从而降低婚后家庭的健康风险和孩子的生出缺陷率。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包婷婷律师解析:
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包婷婷律师简介
包婷婷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自执业以来,服务过北京嘉事唯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安泽人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事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深策胜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胜意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尺装饰有限公司、北京锐祥装饰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曾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民事案件有石某与徐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陈某与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董某与陈某、薛某股权转让纠纷案、王某与赵某离婚纠纷案、赵某与赵某等继承纠纷案、李某与北京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刘某与王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与哈尔滨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某商贸城与北京某社区管理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林某与北京某文化发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杨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付某与安阳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等。刑事案件有北京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非法集资案、陈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等。包婷婷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继承、侵权纠纷、再审、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劳资纠纷等。执业过程中,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念,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