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算的(律师来说夫妻离婚那点事5:子女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算的1、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是根据父母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即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1、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是根据父母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即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房屋租赁纠纷哪些情形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租金违约纠纷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4、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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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说夫妻离婚那点事5:子女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
前文说过了夫妻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谁,子女跟谁生活的问题。本文我们再来说说,虽然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了,但是作为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亲情血缘以及法律义务都未断绝,该付的责任还得付,抚养费也得给。
具体抚养费给多少合适,法律规定是什么,怎么给,什么时间给——
咱们往下看:
1、自己协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有规定,抚养费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可以协商具体费用,或高或低协商了就行;也可以协商具体给付时间,一月给一次,还是一年给一次,再或者一次性结清;也可以协商截止期限,是子女满了18周岁就结束,还是子女上了大学还需要给;等等——
但是这种离婚夫妻间的协商,并不能排除子女日后由于情况变化而要求作出抚养费变更的权利。也就是即使夫妻协商了,日后子女还是可以要求对已经协商的内容进行变更的,比如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等。
2、法院判决的:
如果离婚夫妻间不能协商成功,双方争议一直存在,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有一定的依据标准,并不是随意判定的,概括来说就是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具体点就是: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也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工作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而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法院一般支持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一般是判决每月给付一次。
除此外,也有特殊情况的。
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停止给抚养费。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也有给付能力的,那么还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的。
最后,前述仅是一般的、常见的几种情况,每个家庭的实际不一样,孩子的需求是什么,也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更为具体的问题,还可以咨询律师,由律师根据每个家庭、父亲、母亲、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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