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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房产分配大全:婚姻中的那些“房”事,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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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房产分配大全:婚姻中的那些“房”事,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界定

凡事婚后所产生的任何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领了结婚证后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具体有:一、用于子女教育,父母医疗等家庭支出所产生的债务;二、夫妻任意一方基于合法合同所产生的债务,譬如做生意签订的各种合同(前提是合法的生意),购房购车的债务等;三、结婚花销所产生的债务,譬如借的彩礼、办婚姻的借款、置办家具的开销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四、其他夫妻间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债务;以下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一方的婚前债务:就是说债务行为是发生在结婚前的,就叫婚前在债务;二、一方的赌资、毒资之类的不合法的债务;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在实践中极为混乱,也深为大家所关注。本文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定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债务形成的时间、债务形成的主体,承担责任的方式、实践中的认定、处理的程序等作出论述,以明晰概念。

小编提醒您,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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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赠与你又知道哪些?

“假离婚”受到法律保护吗?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看点

01

婚姻法中对婚姻的定义?是否存在所谓的“假离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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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中对婚姻的定义?

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离婚概念,是否存在所谓的“假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实际上,法律中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没有法律保护。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婚前一方付全款写两人名、婚前首付共同还贷等情况下,房产如何分配?假离婚后房产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案例

如何通过结婚,把对方的个人财产变成双方的共同财产甚至是你个人的财产?

答:(1)婚前赠与: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夫妻财产约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但在婚前约定的话,若后来双方没有结婚,约定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消灭对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对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婚后财产的取得完全系个人财产转化而来。

(4)充分利用夫妻家事处理权,巩固自己的婚后财产 :便于有优势地位的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可能浑然不知。等另一方知晓时,往往为时晚矣,想追回这些财产并非易事,最后只能追认、妥协了事。在履行家庭责任中,尽量优先以对方名下的财产履行家庭义务,而把自己的财产留着。隐瞒财产收入,虚报家庭消耗,制造私密财产。

看点

02

继承的概念?遗产分配顺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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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

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继承的份额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例:假设现在离老留下了三份遗嘱,那么到底应该以哪一份为准。首先,我们先要看一看这三份遗嘱中有没有哪一份做过公证,如果有,其中一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的。那么无论这份遗嘱的书写时间,都应当以公正的这份遗嘱为准。如果这三份遗嘱都没有进行公证。那么我们就按时间先后顺序来排,以最后的遗嘱的内容为准。

4遗产的处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5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子女的直系亲属能够以该子女的名义来代替取得和行使继承权。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6不同类型的继承里,房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订立遗嘱、遗赠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即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7赠与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动产转移为交付,不动产转移为登记。

看点

03

在线答疑

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房产分配大全:婚姻中的那些“房”事,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购房,一方出的首付,两人名字,一方还贷(另一方出钱管家用)及两方共同还贷,两种情况婚姻法对房屋分割如何规定?

答:财产的分割前提即是双方离婚。首先,关于房产分割有约定即从约定;其次,双方无约定,一方出首付,房产证上写双方姓名即视为双方共同共有,有份额比例的按份额比例,无份额比例的按双方共同共有。

婚后一方还贷另一方出钱管家用与双方共同还贷在之后的房产分割上并无本质的区别,不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房屋都属双方共同共有,在婚内双方的收入支出情况都是为家庭开销的共同开支,财产收入的混合并不好判断谁为房产的还贷贡献更大,现实生活中基本对这种情形房产分割的处理都是一半一半。

2、 我已婚,现在父母出首付,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才能使房产归我个人所有?

答: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本人及自己父母担心的,可书面明确表示为父母赠与于本人的房产,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做个公证。对于贷款部分,由于公积金也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3、婚后男方父母为男方按揭购买的房子,房子在男方一个人名下,还款主要由男方父母和男方承担,只是每年提取一次女方的住房公积金,离婚后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答:离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一起进行的还贷,女方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可以返还给女方,男方父母承担的房贷还款女方是主张不到相应分割的权益的。男方收入承担的房贷部分,女方可以主张分割一半的权益。实践中主要视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能否把账算清楚,算的清,离婚后房产归登记名下所有人所有,另一方可得自身应得的金钱方面的补偿款。算不清,则由法院酌定。

4、家有兄妹二人,哥哥出首付为父母买房,妹妹还月供,房子在父母名下,父母去世,房子归谁?

答:父母去世,首先看有无遗赠抚养协议,无再看有无遗嘱安排,再无,进入法定继承的环节,无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且任何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以的情形下,该兄妹二人有着平等的继承权,与原来这个房子谁贡献的钱款更多无直接联系。但兄妹二人可以商榷签订相应协议进行分割。

5、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婚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男方出轨,离婚后,孩子跟女方,女方可以要求房子归自己所有吗?

答:当然可以。第一,如果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有双方达成合意,不管房屋出资情况,女方都可以要求房子归自己所有。第二,如果双方未就房产的所有达成一致意见,该套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双方共同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有约定的份额,那么按约定份额进行分割;在此基础上,因男方在婚姻破裂的关系中具有明显的过错,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种赔偿可以是以剩余的房产部分赔偿,也可以以其他财产形式赔偿。法院考虑保护婚姻关系弱势一方,且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可能会视情况将房屋判由女方所有。建议在离婚时,尤其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是要委托一位得力的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律师,全盘考虑,并提前完善证据,在完善庭审证据过程中至关重要,希望大家都能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把生活过得更美好才是。

6、 再婚夫妻一个离世了,男方房子是属于男方孩子的还是另一半的?

答:先要看一看这个男方房子到底是什么性质, 是再婚之前就有的, 还是再婚之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男方再婚之前的个人财产,那么男方的孩子已经男方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有权来参与分配这个房子。如果这个男方的房子是再婚之后和这个再婚妻子共同所有的,那我们首先要看这个男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多少。假设他占有这个房子的50% , 首先50%是再婚妻子的,那么剩余的属于他个人的50%。再有他的再婚妻子、孩子和父母来共同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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