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出生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什么是出生证明公证?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

一、什么是出生证明公证?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证明公证需要的材料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出境的;二是已经出境的。
出生公证所需材料
(一)没有出境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如不能亲自来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二)已经出境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带照片的一页;和带中文出境章的所有页次),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需要有《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由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照片与本人相符的公证书,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
年月日姓名外文
译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现住址工作单位生父姓名现原住址生母姓名现原住址前往国家离境时间办证目的翻译语言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乡(镇)或派出所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单门位或人公事安部局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
(四)注意事项:
1、本证明只限于申办出生公证。
2、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彩照;
办过公证的,带公证书来公证处办理。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
4、查找不到生父母,如被收养应提供养父母姓名及收养证;其他材料。
5、本人填写无效,需由证明单位填写并盖章。
6、请相应的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具并盖章。
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都已经比较清楚了,办理出生证明公证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报,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办理出生证明公证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只有相关代理证明文件是齐全。真实有效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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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很多家庭都选择要二胎了。孩子出生之后,千万别忘记办理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对孩子很重要,以后上户口、上学和出国等都需要。那么出生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网友咨询:
出生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谭京凯律师解答: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谭京凯律师解析:
办理出生公证的注意事项:
1、加贴照片:美国、法国、泰国、哥伦比亚国家需提供当事人个人2寸近照;
2、在中国境内出生,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3、如果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5、结合各地政策调整,不同地区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南宁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2012年加入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负责公司治理、合同债务、侵权及婚姻等民商事纠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