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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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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1、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受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同时附送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副本及其他证据材料。

4、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针对当事人异议复审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复审裁定。裁定结果应书面通知异议复审双方当事人。

商标异议怎么处理

1、异议申请审理之前的准备工作。

审理异议申请之前,商标局须将《异议答辩通知书》和《异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异议人有异议权,被异议人有答辩权。为了方便被异议人主张其答辩权,被异议人有权了解异议人的异议内容。被异议人愿行使答辩权的,可以自其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商标局提出答辩。不愿行使答辩权的,视为未答辩。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对异议申请的裁定。商标局收到被异议人的答辩书后,不再将该答辩书送达异议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在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和答辩时,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需要补充的,应当在提交异议申请和答辩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

2、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

商标局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认为异议申请符合法宝的形式要件,决定接受该异议申请并准备予以审理的行为。商标局对异议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异议是由异议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商标局提出的,异议人的异议请求是异议受理发生的前提条件。异议申请符合法宝形式要件的,商标局受理申请。

3、异议申请的审理及裁定。

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和收到答辩后,需要了解异议人的异议请求及其理由、被异议人的答辩理由,审查确认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答辩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适当。在此过程中,商标局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异议申请案。基于客观的事实和证据,商标局依法裁定异议申请。商标局的裁定应当适用法律准确,裁定结果应当公平、公正。根据不同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可能会裁定异议申请在全部商品或者服务上成立,或裁定异议申请在全部商品或者服务上不成立,还可能会裁定异议申请在一部分商品或服务成立,在其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不成立。裁定异议部分成立或部分不成立的规定是《商标法》新增加的内容。与依职权的部分驳回程序一样,商标局裁定异议部分成立或部分不成立也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裁定异议部分成立或不成立,能够准确地划分当事人的权利范围,并基于此,为当事人提供了应当享有的权利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有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拓展阅读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导读

商标如果存在着争议的话,那么商标局则会对商标进行异议裁定,当然商标异议裁定是根据事实以及相应证据作出的结果。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的相关知识。

接下来何冰玲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阅读!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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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条件有哪些

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三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注册日期先于被争议商标注册的日期。

这是因为,争议是在两个商标专用权之间发生的,只有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而且,只有商标注册在先的人才有权提出后来注册商标对自己注册在先的商标侵权的反对意见。而商标注册在后的商标所有人是不能向注册在先的商标所有人提出注册商标争议的。未经注册的商标所有人没有商标专用权,因而无权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这是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的程序是不同的。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我国《商标法》第27条规定: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超过1年提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则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争议的时限为1年,是为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如时限过短,注册在先的商标所有人来不及收集有关信息和情况,不利于申请人行使商标专用权;而如果时限过长,又会使新注册的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其使用。因而法律规定1年的争议时限,既有助于争议申请人及时行使权利,也有利于从法律程序上按期确定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争议性。

(3)申请争议裁定的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1年的商标,而且有争议的两个商标必须涉及相同或似的商标。

如果申请争议裁定的商标已注册1年以上,或虽属注册1年以内的新商标,但不被核定的同类商品或相近似商品上,都不属于申请争议裁定的范围,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根据《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但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在此限。

  三、商标异议裁定的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成立,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人取得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异议商标裁定结束后怎么申诉)

何冰玲律师小结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何冰玲律师针对相关案件为大家做的法律知识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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