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到底怎么收,列出可能给你看)
租房产税如何计算出租的房产,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乘以年税率12%,计算缴纳房产税。但对个人将自有居住用房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相关知识:房产税...

租房产税如何计算
出租的房产,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乘以年税率12%,计算缴纳房产税。但对个人将自有居住用房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相关知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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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产税如何计算拓展阅读

房产税到底怎么收,列出可能给你看
房产税试点,今年是停了,但明年是否开征不知道,到底会怎么收我也不知道,列出几种可能性,大家自己来考量。
一
首先明确一点,民用住宅的房产税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有几个惯例:
1.向所有房屋进行收缴,不存在什么一套免征二套减半等等的,也没有什么人均多少平免税一类的,这都是中国老百姓根据自己家的情况瞎想出来的。具体的就不论述了,总之就是一句话:想实现公平,那就所有人的房子都交税,先确定了统一标准之后才能操作。
2.所有国家或地区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应该缴纳的基础上进行抵扣或减免。比如鼓励生育了,那就孩子越多的减税越多。帮助低收入群体了,那就收入越少交得越少。鼓励创收了,那就和其他收入税进行合并抵扣。经济危机了,那就所有业主都减税。等等吧,很多手段无穷无尽,但都是在原基础之上的。
3.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房产税,都有一个通行的比例,就是要占业主家庭年收入的2-5%,一般不会超过,否则民众承担不起,又可能激发矛盾。另外百姓们会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来和税率对比,选择承担得起的房子。比如欧美都是这个比例,香港虽然是差饷+地租模式,但总的占比也就是2-3%,都差不多,不超过5%。
那就先得出第一个可能性,如果征收房产税,大概率会向所有的家庭房产征收,具体的减免抵扣到时候再说。
而纳税额呢,北京平均工资的官方数字是10万左右,夫妻就是20万。但中位数应该是15万左右,也就是两口子平均每个月挣6/7000的居多。因此如果征收房产税,对于大多数家庭的“自住”普通房产,大概率就是5000块钱左右一年。因为就算年入20万,3%也就是6000;15万的3%是4500,以每年5000来说,说得过去吧。
二
中国内地的房产制度主要是从香港学习来的,主要是因为两地的土地模式都是“公有”。内地是国有,当年的香港是属于英国王室。再加上香港的房产制度快运行百年了,相对成熟,所以很多都是借鉴,甚至照抄。
那看看香港的房产税制度。香港没房产税,有三种类似的:差饷、地租、物业税。
其中差饷是延续的晚清民国制度,所有房产都要交,是房租评估值的5%。地租,就是地产税。香港分两种,一种是港岛和九龙南,当年是割让的,土地权限为999年,所以像太古里什么的就都不交地租。而九龙北是新界,是租借99年,所以土地权限在1997年到期。之后也有部分九龙的延续了50年产权,到2047年到期。总之吧,只要是到期之后的房子就要交地租,同样是以预估房租为基数,税率为3%。也就是说,大多数香港业主的房产税率为预估房租的8%。
至于物业税属于商业税了,出租房子才有,自住的房子不收。税基同样是预估房租,税率15%,但一般打8折,所以是12%。
那假定,香港现在平均一套房价值1000万港币,租售比为500,那每年的预估租金就是24万。8%的税率,1.92万港币。现在香港的平均家庭收入我不知道,前几年是32万,现在算35万吧。那他们的房产税占比约为5%。但这是理想值,实际上在收税时都是有评估折扣的,所以按照官方数字,香港的差饷+地租,占到家庭收入的平均数是3%。
那以北京为例,中位数一套房600万,年平均租金为1.5%,一年9万。如果按照香港的收税8%,一年交7200。但一般会打个折扣,7-80%,那就是5/6000块钱。还跟第一种差不多。
三
其实中国大陆早就有房产税了,尤其是北京,都不间断地收了100多年了。
最早的当然是大清末年,朝廷没钱了就打城市房产的主意,乱七八糟的说不清。以民国时期为例吧,当时的房产税也叫差饷,不按比例,只按房子质量和等级征收。一般是平房每间每个月5分,瓦房1毛,楼房(小洋楼)2毛钱。
我计算过这个税额,挺有意思的,也约等于房值的1%左右,真的是古往今来的国际惯例。
按照北洋时期,也就是1920年前后北京的统计,平均房价130块大洋一间。但这包括了破平房和瓦房和楼房。那如果以平房每月5分计算,一年6毛,这间房的价值就是60块。那瓦房可不就是120块了吗,和均价接近。但这都受到了豪宅的补贴,因为按楼房每月2毛,每年2.4大洋计算,这间房价值240块。
当年的小楼房就算是价值高,但也没到四合院翻番的程度。所以这明显就是向富人多收税来补贴穷人,也不叫补贴,就是承担了更高的税率吧,拿走给警察发工资了。
解放后的各种运动不提了,只从1980年之后说起。
北京是1986年明确出台房产税政策的,但之前也收过,被发还的普通私产平房要交税,平均一间房1毛多钱一个月。挺有意思的,如果按照1%的税率换算,那折合200块钱左右一间,和建国初期的价格差不多,30年没涨价。
那个时期北京有一阵子卖房潮,也就是私房业主们排着队要把房卖给房管局。但卖房的人多,当时房管局却没那么多钱和指标来收,所以很多人还得找关系,要不然排不上号儿。最便宜的时候100块钱一间,爱卖不卖,你不卖有人卖。
之所以抢着卖房有两条原因,一是因为房子的产权虽然发还了,但仍然被各单位的人住着,每个月交不了几个房租,业主还得给人家修房。业主们实在赔不起了,所以不得不卖。第二就是因为房产税,虽然每间房才一毛多钱,但既收不到房租,还得花钱修房,哪有钱交税啊?所以几项叠加之下不得不卖。
我的一个朋友家就是那会儿卖的房,南城前门外的一所大院子,19间半的房,正儿八经的金柱大门三进四合院,卖了3000元高价,陡然而富。据说他们家1981年就拿钱买了电视机电风扇大立柜折叠桌和四把电镀椅子,剩下2000块钱他爹准备留着养老来着,也不知道现在还够不够一个月的。
之后的1986年,北京暂停了自住性质私人住宅的房产税,只向经营性房产征收。也就是只收商铺酒店写字楼的,还有如果私房出租的话要交税。这些税率到今天也基本没变,那就是如果不出租自用的商业用房,缴纳原值的70%的0.12%,税率就是0.84%。如果出租,缴纳租金的12%。私人住宅如果出租,缴纳房租的5%。
这税率其实都是参照了其他国家的模式。0.84%,本来就是想收1.2%的,打个折而已。租金的12%,就是因为香港收15%,但其中20%给留下当做房屋修缮费,所以定成了12%。5%则干脆就是参照香港的税率,没变。
所以,其实我们本来就有成熟的收费标准,只是没实施而已。如果想要征收,那完全可以从公寓开始。本身就是商业用房,虽然是住宅形式,但土地性质没变啊,随时可以征收。
假定一套价值600万的房子,如果收0.84%那就是5万块一年,是不是太贵了?没问题,可以按照“原值”来收啊,只要拿出当年的契税发票就可以。现在北京的房子很多还都是十年前买的,甚至是20年前。那当年顶多也就是价值几十万啊。哪怕是60万买的,现在也就是每年交5000块,这样不就不贵了吗?
那买得晚的怎么办?那就按现在的交呗,没办法,谁让你买得晚呢。不过也可以等着,没准儿20年后房价又涨了很多,现在的这一年几万也就不算钱了。再或者可以按照房租的12%来交,600万的房子一年租金9万,12%就是8400,这不是就便宜多了吗?两个方案,你可以自己选。
至于房租税的这5%,可以暂时先放着,看人家税务系统怎么修改或采用了。比如完全可以作为真的出租房子时的税率,相当于自住的收房租的12%,出租收17%不就得了?一套600万的房,一年交税1.53万,也说得过去吧。
四
总之,我是列出了这三种可能性。在我看来,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是为了促进市场稳定,同时让政府增加收入。尤其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为广大人民的幸福为前提的,绝不可能涸泽而渔焚林而猎,杀鸡取卵的事儿连美国都干不出来,咱们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别太对房产税恐惧,还是记住开头的那几句话,在绝大多数国家和时期,房产税都不超过普通家庭收入的5%,一般是2-3%。以北京中位数15万年收入为例,房产税不会超过3%,也就是4/5000为合适。而且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免和抵扣,这才是和谐社会。
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