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需要哪些条件)
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1.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2.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

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1.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
2.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住院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⑴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
3.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
4.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元
5.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6.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
1.妊娠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引产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按生育处理),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门诊引产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2.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4.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5.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致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每年最高支付3000元
蓝箭律师网提示:唐山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以孕期产前检查费用为例,报销标准是: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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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拓展阅读

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需要哪些条件
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需要哪些条件 需要哪些条件
一、产前检查报销是怎样
1、属于生育产前检查相关费用,参保人先个人垫付,出院后五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申请报销;
2、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办理相关生育产前检查报销。
二、女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材料
1、女职工本人身份证;
2、女职工职工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5、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三、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需要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交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报销范围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我国规定职工的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有以下行为: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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