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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赔付顺序是怎样的?)

一、先行赔付的定义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

一、先行赔付的定义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更多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赔付顺序是怎样的?)

一、先行赔付的定义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

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二、先行赔付流程

(一)由买家发起先行赔付申请:

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客服中心。

(二)相关资料核实:

客服中心对相关事情进行核实,如有必要买家需提供相关的商品检验证明。

(三)核实结果告知、先行赔付:

如属于商户的责任,按照订单金额对买家进行全额赔付。所赔款项将汇至买家指定帐号。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下列情况不属于先行赔付范围:

(一)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

(三)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

(四)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五)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四、装修先行赔付条件

1)必须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装修招标的业主。

2)该业主与诚信联盟会员(装修公司、施工队)签订了有效的装修合同

3)属于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其期限必须在国家、行业承诺的"三包"有效期内。装饰材料的"三包"有效期国家、行业有规定的,按国家、行业的规定执行。

4)经相关权威监理部或国家有关质检部门鉴定,确认施工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或服务存在问题。

5)家装工程确认工程质量存在着问题,责任在于施工方,但该施工方故意拖延、扯皮、抵赖或拒绝赔偿的。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先行赔付的流程一般有由买家发起先行赔付申请,进过单位的客服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后按照订单金额对买家进行全额赔付。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拓展阅读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赔付顺序是怎样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赔付顺序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由于机动车的保有量逐步上升,不管是公车还是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逐年上升。那么在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参保车辆的赔付顺序是怎样的呢?

我国《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由此可见,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后果的,鉴定认为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具体赔偿顺序为,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的由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约定范围内予以赔偿,仍然不足部分又无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对侵权人而言其赔偿压力因保险公司的存在而相应的减轻,因而车辆保险行为可以更好地保证了受害人即被侵害人的权益。

法律明确地分三个部分作了规定:一是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强制保险是由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强制保险具有一定的公共政策性质,赔偿的范围比较广、赔付较为及时,其主要目的是及时有效地救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二是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另一类是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商业保险的成立基础在于契约自由,其主要目的在于分散机动车驾驶人的事故责任风险,由投保人自愿购买。因此,在赔偿的时候,由强制保险先行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保险赔付,是符合法理的。三是机动车商业保险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这种保险前置、侵权人托底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保险的作用和及时救济受害人、分散机动车使用人风险的目的,符合强制保险的赔偿替代性和商业保险的补充性的性质,也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和侵权人的责任与义务。

当然,我们首先更应该提倡文明驾车,安全行驶。杜绝酒驾,醉驾,不开斗气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文明司机,把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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