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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换押的法律规定

质押和抵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和规定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这些财产不需要移交给债权人,而是由质押人保持占有,但需要设立质权抵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以及特定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等,作为担保,并且不需要...

质押和抵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和规定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这些财产不需要移交给债权人,而是由质押人保持占有,但需要设立质权抵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不动产,如房屋...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换押的法律规定

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质押和抵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和规定
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这些财产不需要移交给债权人,而是由质押人保持占有,但需要设立质权
抵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以及特定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等,作为担保,并且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这种担保方式下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当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质押或抵押的财产清偿债务
两者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有详细规定,明确了设立、变价、报废等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以及登记和公示的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不需要移交质权
第32条: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不动产,或者以船舶、航空器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不需要移交抵押物
第33条: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财产物权设有特别规定,这些规定将作为质押和抵押的特殊情况处理

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换押的法律规定

《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法律规定》相关阅读

抵押权和质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的特征: 第一、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
第三、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第四、抵押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的特征: 第一、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
第三、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这是担保物权具有的一般特征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的特征: 第一、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第二、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第三、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第四、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者的区别:首先是概念不同(见上面所诉);其次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留置权和质权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换押的法律规定

换押的法律规定

换押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都应该办理换押手续;2、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3、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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