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违章查询办法和查询注意事项详解(沈阳车主注意!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4月1日起执行)
沈阳,辽宁省省会,沈阳位于环渤海经济圈(我国第三大经济圈)之内,是环渤海地区与东北地区的重要结合部。在这个城市里,汽车数量超过百万,在这个汽车数量众多的城市,交...

沈阳,辽宁省省会,沈阳位于环渤海经济圈(我国第三大经济圈)之内,是环渤海地区与东北地区的重要结合部。在这个城市里,汽车数量超过百万,在这个汽车数量众多的城市,交通违章现象很普遍,大部分车主都有过交通违章记录,若车主想了解交通违章详情,可以登录沈阳市蓝箭律师网。
以前,车主若想了解车辆的违章情况,需要亲自跑到交管所查询;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车主只需要有电脑、能上网,就可以轻松进行沈阳市交通违章查询。具体的做法就是登陆所在地的交管局网站,通过输入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等形式在线查询违章情况,包括违章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细节会清楚的披露出来。
目前沈阳市地区正在严格查处交通违章情况,特别是醉酒驾驶,一经发现立即入罪。笔者提醒车主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一定要小心驾驶。若万一发生了交通违章,要及时进行沈阳市交通违章查询记录,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安全驾驶意识,二来可以及时处理交通违章记录。
总之,沈阳市车主要定期进行沈阳市交通违章查询,发现了违章情况后,就要即时进行处理。如果是平安VIP客户,平安网上车险还可为客户代办缴纳违章罚款,为广大车主带来极大方便。
沈阳车辆违章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沈阳交通违章查询便是查询这类违章行为的。
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请"违章车主或驾驶人"携带本人驾驶证(驾驶人信息卡)及《机动车行驶证》到沈阳任意交通执法站接受处理,具体电话及地址请参考本网站提供的"辽宁省交警支队"联系信息或拨打"114咨询"辽宁省的交警大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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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查询注意事项
沈阳交通违章查询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行驶在沈阳市区域内所有机动车辆交通违章记录的查询网站,交通违章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的行为,沈阳交通违章查询提醒当车辆发生违章可能收到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当你违章后没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你已经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消除的,还应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才能消除积分的,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便。
沈阳交通违章查询系统包括本地车辆和外地车辆的交通交警违章查询以及沈阳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拍摄的机动车辆违章信息。车主可以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发动机号和手机号码在页面显示查询违章信息的同时通过短信的方式免费发送到手机上。还可以个性化完全自主地选择沈阳汽车保险计算,实时的根据你的违章记录预测下一年你的车险价格。
沈阳交通违章记录查询
沈阳交通违章查询,包括: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东陵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等沈阳市管辖汽车违章查询情况。
沈阳交通违章记录查询地址
沈阳市车管所
电话:(024)25833742
地址:沈大路116号
沈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东陵分所
电话:(024)82826660
地址:东陵路25号
沈阳市沈河区车管所
电话:(024)24850122
地址:北热闹路万宝南巷37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沈阳市交通违章查询办法和查询注意事项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蓝箭律师网律师为你解答。
沈阳市交通违章查询办法和查询注意事项详解拓展阅读

沈阳车主注意!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4月1日起执行
沈阳车主请注意!
今年4月1日起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
压线→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江苏新闻、公安部网、工人日报、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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