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更改姓名的人有哪些限制 营业执照更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更改姓名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随意更改姓名以下是一些限制条件:1.未成年人更名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2.不能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义务而更改姓名;3.不能为了损害他人权益或者违反公共利益而更改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更改姓名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随意更改姓名以下是一些限制条件:1.未成年人更名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2.不能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义务而更改姓名;3.不能为了损害他人权益或者违...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对更改姓名的人有哪些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更改姓名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随意更改姓名以下是一些限制条件:1.未成年人更名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2.不能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义务而更改姓名;3.不能为了损害他人权益或者违反公共利益而更改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更改姓名的名字是不受限制的吗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姓名通常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有抚养权的母方处于对子女父方的怨恨,要改变子女的姓古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非常看重传宗接代,有的女方希望通过改变子女的姓(通常为男孩),以达到让对方绝后的心理满足二是,由于种种原因,一方认为子女的名字需要改变,只改变名字而不改变姓三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想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的姓氏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得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公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因此,父母离婚后,对改变子女姓氏应当协商未成年子女如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听取其意见成年子女可以依法改变自己的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