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良的解决方法 物业最怕的三个投诉方法
针对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业主和使用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解决:首先,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具体的服务问题,并要求其改进或整改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
针对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业主和使用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解决:首先,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具体的服务问题,并要求其改进或整改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规定,...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物业服务不良的解决方法
针对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业主和使用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解决:首先,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具体的服务问题,并要求其改进或整改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如果物业服务存在严重瑕疵,可能影响到公共安全或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涉及合同履行的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债务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有损失的,债务人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履行法律、法规或者财产权属证明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公共利益受损害的,物业所在区划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实施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处理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 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必须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