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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吗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如下:首先,确认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在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前,必须明确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创造单位还是具体的个人,这涉及到《专利法》第六条关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规定其次,准备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这一文件需要以书面形式制定,并且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专利申请的名称和申请号等...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如下:首先,确认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在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前,必须明确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创造单位还是具体的个人,这涉及到《专利法》第六条关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规定其次,准备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这一文件需要以书面形式...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吗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如下:首先,确认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在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前,必须明确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创造单位还是具体的个人,这涉及到《专利法》第六条关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规定
其次,准备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这一文件需要以书面形式制定,并且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专利申请的名称和申请号等关键内容
此外,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还需注意是否存在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如果是职务发明,实际出资者不得擅自处分专利申请权
第三步,是进行专利申请权的备案和登记程序
在完成转让合同签订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同时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最后,在备案成功后,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相关材料以完成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登记程序
这包括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合同原件以及权属证明等资料
在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完成对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登记,并在专利公布后向社会公告
办理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存在未履行备案程序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形,将导致转让行为无效或者无法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单位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设计作出的,属于该单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职务发明创造由实际出资者与发明人、创造人按约定取得专利权或者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工业设计的权利,由aproximación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移的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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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吗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相关阅读

步骤:

发明专利的申请包括两个阶段: 一个是初审(6个月左右) 一个是实审(10-20个月左右) 初审阶段 递交专利局后会有一个受理通知书,上面会有这个专利的专利号,递交后进入初审阶段,自递交之日起六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后,专利会公开,随后进入实审
实审阶段 实审会审专利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若中间有什么问题会来审查意见通知书,来几次不确定,答复的快慢不确定,所以如果能授权最后授权的时间也不确定,如果一切顺利,最快的一年左右能授权,也就是有证书
拓展资料: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专利审批程序,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步骤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吗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吗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是可以转让的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主要分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1、发明人或设计人未提出专利申请,就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已经提出专利申请,但在没有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不论是哪个时间点转让专利申请权,都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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