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结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政部门负责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議離婚或提起离婚诉讼協議離婚需當事人共同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並提交身份證明、結婚證等材料如屬不合情況,當事人可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審理後民政部门再登記離婚登記後,民政部門應即時辦理相關手續,並發給離婚證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政部门负责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議離婚或提起离婚诉讼協議離婚需當事人共同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並提交身份證明、結婚證等材料如屬不合情況,當事人可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審理後民政部门再登記離婚登記後,民政...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政部门负责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議離婚或提起离婚诉讼協議離婚需當事人共同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並提交身份證明、結婚證等材料如屬不合情況,當事人可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審理後民政部门再登記離婚登記後,民政部門應即時辦理相關手續,並發給離婚證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結婚、家庭、母亲、兒童的權利受國家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男女人員有权依照本法规定自由戀愛、結婚、離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條:當事人協議離婚,應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不得以訴訟程式變更為協議離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條:父母因故無法履行監護義務時,应当由其他成年子女、亲属或者朋友代為監護
办离婚手续要到当初办结婚手续的民政部门吗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