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够伤残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费赔几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九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关于不够伤残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九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打击报复、阻碍诉讼等非法手段,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制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的用途包括工伤医疗、工伤护理、伤残津贴、误工费、工伤死亡家属抚慰金等因此,在不够伤残误工费的赔偿问题上,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依法足额支付误工费;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若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制定第五十七条:工伤保险费用的用途包括工伤医疗、工伤护理、伤残津贴、误工费、工伤死亡家属抚慰金等
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能够赔偿的相关问题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