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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的法规,旨在规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该办法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方式及仲裁程序等关键环节根据第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的法规,旨在规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该办法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方式及仲裁程序等关键环节根据第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的法规,旨在规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方式及仲裁程序等关键环节
根据第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可不超过三小时,但不得超过每日总计一小时
第三十条指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非因劳动者意愿中途解除劳动合同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可不超过三小时,但不得超过每日总计一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非因劳动者意愿中途解除劳动合同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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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如果是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的,而且在合法的情况下,如果员工认为处理过重或者是认为这个事情公司处理是错的,都可以是劳动争议的范围
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划分(l)权利争议,又称既定权利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在当事人权利义务既定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双方都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若当事人不按照规定行为,侵犯另一方既定权利,或者当事人对如何行使权利义务理解上存在分歧,争议就会发生
(2)利益争议
当事人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在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双方对权利义务有不同的主张,即当事人的未来利益如何分配而发生的争议
显然,只有在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此类争议
它通常表现为签订、变更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
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的,那么由合同履行地来优先管辖
对于劳动纠纷来说,要求必须是先仲裁,如果不过仲裁这一关的话,是没办法进入到下面一步诉讼,所以对于劳动纠纷来说,并不需需要有仲裁协议或者是仲裁条款,劳动争议的仲裁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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