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执行40多年的3天丧假是不是该改改了)

一、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企业文化是除人、财、物之外的第四种重要资源,具有诸多不可替代的功能。细节决定成败,如果企业向请丧假的员工索要死亡证明检验人性化维度,...

一、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企业文化是除人、财、物之外的第四种重要资源,具有诸多不可替代的功能。细节决定成败,如果企业向...更多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执行40多年的3天丧假是不是该改改了)

一、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

企业文化是除人、财、物之外的第四种重要资源,具有诸多不可替代的功能。细节决定成败,如果企业向请丧假的员工索要死亡证明检验人性化维度,应将其上升到企业文化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不过,职工请丧假时是否要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国家人社部门并无明确规定。法律上对于请假索要死亡证明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并没有作出必须履行的要求。

虽然法律对丧假证明没有相关规定,但为了方便企业管理,所以还是提供一些相关证明比较好,毕竟企业的第一要义是盈利,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应正常发放工资。所以企业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双方理解一下比较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死亡证明不仅仅只有医院能开,以下几个机构也能开死亡证明: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丧假请假天数的参考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2、丧事在外地料理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往返路途费用,由员工自理。

3、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与配偶分居两地或与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4)、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内。

我们再请伤假的时候,需要准备的证明就是以上所提到的相关资料,因为有一些企业对于公司请丧假的要求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必须要满足以上所提到的法律条件才可以,而且在请丧假最好能够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蓝箭律师网小编。


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拓展阅读

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执行40多年的3天丧假是不是该改改了)

执行40多年的3天丧假是不是该改改了

阅读提示

根据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动者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单位应酌情给予员工1~3天的婚丧假,如果路途遥远可适当增加。有专家提出,丧假制度应尊重公序良俗,适当延长假期。

“劳动者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后被单位辞退。”1月25日,一则发布在微博上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引发舆论关注,冲上微博“热搜”榜首。

2020年1月6日,在上海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的陆云生(化名)得知父亲重病,向单位主管请假8天。因公司未准假,在回安徽老家路上的他中途折返。返回上海途中,收到父亲去世的噩耗,陆云生再次回家处理丧事。

待陆云生2020年1月15日返岗后,公司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此后,陆云生与该公司产生劳动争议,该公司做法被法院判为“显然不当”。网友也纷纷谴责这一做法。不少人呼吁:企业规章制度既应合法也应合理,尤其当员工遇到困难时,企业应共情并给予关怀。还有专家提出,现有的法定丧假制度应该尊重公序良俗,应适当延长假期。

法院认为公司做法“显然不当”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陆云生申请了劳动仲裁。经审理,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诉至法院。

该公司称,陆云生离岗后,如因父亲次日去世,其依法可享有最长3天丧假,但其迟至1月15号才恢复上班,扣除法定丧假也已达到旷工3天的标准,符合辞退条件。同时,国家已设立法定丧假,超出法定丧假期的,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显然不当。在一审法院判决其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该公司再次提起诉讼。

二审法院认为,回老家为父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最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大多数网友看来,该公司的做法缺乏“人情味”,认为“企业管理要更柔性、注重人文关怀”“3天丧假期限应因人因事而异”,还有不少网友表示经历过请丧假遇阻的情况,甚至有用人单位以“人已去世,回去也没用”为由,拒绝批假。

与此类案件相似,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随意开除员工的案例并不少见。一同登上“热搜榜”的,还有浙江杭州一位女员工因拒绝下班后排练年会舞蹈被单位辞退。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同时,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须满足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内容向劳动者明示、有充足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等条件。并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应善意行使管理权

在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邱婕看来,陆云生遵循了公司的请假制度,并且在得知未获批准后立即返回,由于中途得知父亲去世才又回家奔丧,这属于事出有因,并非无故旷工。

根据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动者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单位应酌情给予员工1~3天的婚丧假,如果路途遥远可适当增加。同时,目前法律对事假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

另据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邱婕认为,陆云生为父亲料理后事,是基本的伦理需求,符合公序良俗。该公司将丧假严格限定为3天,未考虑路途遥远及员工操办丧事的现实需求,该规章制度不合理,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要求。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桂彬律师对此表示认同。“部分用人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机械地理解和执行,认为法律规定丧假是1~3天,超出就算旷工,事假需经用人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上班就是旷工。但这种‘法一定不容情’的做法忽视了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也不符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善意行使管理权的合理期待。”洪桂彬说道。

“晦涩难懂的法条背后,更应兼顾天理人情、民俗人伦。”陆云生一案的主审法官陈樱认为,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对劳动者具有管理权,其对劳动者提出的请假申请具有审批权,然而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应存有善意。当劳动者因具体困难请假时,用人单位对于假期审核应尽普通善良人之义务,并应尊重民俗、体恤员工。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说明国家及法律对人的自由、尊严、价值、荣誉等越来越重视和关注。邱婕表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应体现出对人性的关怀,而不是一些单位所表现的“目中无人”。

专家建议延长丧假

对现行丧假规定,有专家提出质疑,认为应该与时俱进,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洪桂彬认为,关于丧假的现行规定只有1~3天,但员工失去配偶、直系亲属是人生中最大的痛楚,除料理丧事外尚需消解沉重的情愫,仓促上岗未必有助于劳动效率的维持,更可能影响工作质量,甚至引发或导致工伤事故,对用人单位也未必有利。

从平衡利益角度,洪桂彬建议设置10天左右丧假,其中3天带薪,7天无薪,以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

另外,现行丧假仅限于直系亲属和配偶,未包括岳父、岳母、公婆等关系密切的亲属。考虑到不少丧事由女婿、媳妇办理,将岳父母、公婆排除在法定丧假之外,洪桂彬认为不符合公序良俗,有违最新民法典倡导的基本原则,亟须改革。

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只有亲属死亡才能申请丧假,但员工更大的诉求是在亲属去世前见上最后一面,如提前申请丧假不符合常理,申请事假又需单位批准,遭遇困境。

洪桂彬表示,与其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完全善意地行使管理权,不如明确规定家庭出现类似情况的员工可申请无薪休假。(工人日报记者 朱欣)

责任编辑:曹玥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请丧假需要什么证明(执行40多年的3天丧假是不是该改改了)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