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审理期限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
仲裁审理期限是指仲裁机构处理案件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审理通常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但每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单纯仲裁程序,审理期限可以缩短至6个月如果涉及复杂案件或其他正当理由,经申请或者仲裁机构决定...
仲裁审理期限是指仲裁机构处理案件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审理通常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但每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单纯仲裁程序,审理期限可以缩短至...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仲裁审理期限是什么
仲裁审理期限是指仲裁机构处理案件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审理通常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但每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单纯仲裁程序,审理期限可以缩短至6个月如果涉及复杂案件或其他正当理由,经申请或者仲裁机构决定,也可以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作出仲裁奖案由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延期'第三十五条:'单纯仲裁程序的审理期限可以缩短至收到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仲裁庭的延期审理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在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首先由仲裁庭择定开庭的日期开庭日期确定后,由仲裁委员会(一般是由秘书部门做这项工作)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根据我国一般的《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延期审理以便双方当事人为开庭做好准备工作双方当事人经商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在开庭二日前(简易程序未规定)以书面形式将延期开庭申请递交仲裁委员会,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