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补充申报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一条,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果债务人在最初申报时遗漏了部分财产或存在虚假申报,应当及时进行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债务人的补充申报应该如何进行
债务人的补充申报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一条,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果债务人在最初申报时遗漏了部分财产或存在虚假申报,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程序通常包括: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债务人财产申报表》,如实列明全部财产情况;3.提交能够证明其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财产清单、权属证明等;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申报,逾期可能会被视为拒绝执行或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债务人应严格按照法庭通知或裁定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补充申报,以避免因未按时履行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一条: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并提交有关其财产状况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财产调查、询问債務人等非对抗性程序,发现債務人的其他财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债务人应当在法庭指定的期间内提交完整的财产申报表,并接受人民法院的查询、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一: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債務人转移财産,逃避债务承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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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应如何进行债权申报的需要注意什么
应依照下列流程申请债权申报:
1、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3、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破产债权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