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伤认定不服的时间限制问题 欠款起诉时间有限制的吗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受伤或患病的情况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工伤认...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受伤或患病的情况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个自然...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处理工伤认定不服的时间限制问题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受伤或患病的情况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工伤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或其受害者家属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第20条规定: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发票认证时间限制的法律问题
1. 针对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有效期为360天 2. 对于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有效期为180天从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将不再受180天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