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为基础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财产第二,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后财产划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为基础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财产第二,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在分配时应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可以参照实际出资比例和贡献程度进行调整第三,如存在一方的个人财产或特殊情形(如债务、赠与、继承等),这些将被分别处理,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后,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1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由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股票红利、收益分配等;(三)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条: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三)其他法律规定为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划分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并综合考虑实际出资比例、贡献程度以及实际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离婚后财产划分原则》相关阅读
婚前财产离婚后分割原则有哪些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缔结婚姻关系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结婚了也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