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一年后可否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时,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期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在这一年内未能提起诉讼的,如因正当理由且在原期限内申请延期的,可以视情况予以延长然而,超过一年后一般无法主张权利,除非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时,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期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在这一年内未能提起诉讼的,如因正当理由且在原期限内申请延期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仲裁裁决一年后可否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时,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期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在这一年内未能提起诉讼的,如因正当理由且在原期限内申请延期的,可以视情况予以延长然而,超过一年后一般无法主张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对方隐瞒地址、被强迫达成和解等,可能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提起诉讼但总体而言,一年内为正常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在裁决为终局裁决的一裁终局诉讼中,如果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则不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权利申请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或提交上诉状申请诉讼或许可,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裁终局制是劳动合同纠纷通过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后即刻终止的一种制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之间有关纷争的解决方案,经过仲裁庭的严肃审讯和判断后即刻生效,该裁决具有终结性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